儀制令(略陽儀制令)

儀制令(略陽儀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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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陝西省略陽縣城南7公里處的靈崖寺內,有一通南宋淳熙八年(1181)刻制的,儀制令.石碑。石碑上部刻“儀制令”3個大字,下部刻“賤避貴,少避長,輕避重,去避來”,豎排4行,這是一通交通規則石刻,比福建省松谿縣出現的一通南宋寧宗開禧元年(1205)<儀制令>石刻要早24年,所謂:“賤避貴“,指一切等價車馬皆避官轎驛騎、郵車,奴僕及巧苦力人等給官吏、貴人、主人讓路;”少避長“是指年輕人讓路於年長人的;”輕避重“是指輕身輕騎讓路於負重的腳夫及轎、車;”去避來“是提下坡人讓路於上坡人,行人讓其同行的車馬。

靈岩寺內豎立著一通“儀制令”石刻——這是我國迄今發現最早的一個交通規則,它比福建省發掘的“儀制令”石刻要早一日三十多年。石刻高六十公分,寬四十公分。中刻“儀制令”三大字,下並行四行十二字。
賤避貴 少避長
輕避重 去避來
款識“淳熙辛丑邑令王立石”。“淳熙”為南宋孝宗(趟昚)的年號。“辛丑”為淳熙八年(公元1181年)。
“儀制令”是宋代朝廷通令各州縣立於縣城通衢要道的石碑,相當於如今的交通規則。它是研究古代道德規範和禮貌行為的實物資料。
“儀制令”的內容,有它封建糟粕的一面,也有依然為我們今天所應繼承的東西。
“賤避貴”,充分反映了南宋王朝是一個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南宋王朝以“道學”或“理學’為其統治役民,走在路上,低賤的要迴避高貴的統治者,給以讓道。所以,鐘相和揚么在領導的農民起義時,就提出“等貴賤,均貧富”的主張,反對南宋王朝這種“貴賤上下”的等級制度 “少避長”,“輕避重”,“去避來”在今天依然有它積極的意義,是我們民族道德規範中所應該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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