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定價法是指儘量讓產品的價格反映產品的實際價值,以合理的定價提供合適的質量和良好的服務組合。這種方法興起於20世紀90年代,被麥卡錫稱為是市場導向的戰略計畫中最好的定價方法[1]。
而在科特勒21世紀的著作中出現的“價值定價法”(Value Pricing)這一概念,指的是用相當低的價格出售高質量供應品。價值定價法認為價格應該代表了向消費者供應高價值的產品[2]。
拉爾夫·列辛斯基對“價值定價”則有更深刻的理解,他在《麥肯錫季刊》上撰文說[2]:
“‘價值定價’經常被誤用成低價和捆綁定價的同義詞。價值的實質是圍繞客戶從產品中獲得的利益和他(她)為之所支付的價格之間的平等交換客戶並不只買價廉的產品,他們會依據產品價值來購買一些心理學家相信,價值在實踐中包含了認知和情感兩個方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