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組織

僱主組織

隨著工會組織的不斷發展壯大,僱主也逐步建立和發展起僱主組織。僱主組織是指由僱主(用人單位)依法組成的,旨在代表、維護僱主利益,並努力調整僱主與雇員以及僱主與工會之間關係的團體組織。維護僱主利益、建立協調的勞資關係、促進社會合作,是僱主組織建立的宗旨和目標。但在具體的內容上稍微有些差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僱主組織
  • 外文名: Employers' organization
  • 成立時間:1920年
  • 目的:保護僱主權益
組織的起源,組織的作用,主要任務,

組織的起源

大多數僱主協會最初是在地方一級建立,或者是在地區一級建立。但隨著信息交流的加快、交通的逐步發達和工會組織的不斷壯大,地方一級的僱主協會已經不能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許多地方性或地區性的僱主協會合併成立了全國性的僱主協會,或直接在全國一級成立了僱主協會。英國在19世紀中葉便有了全國性的行業僱主協會,多數歐洲國家全國性僱主組織是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建立的。
僱主協會成立之初,由於僱主組織的組織和運作還不規範,使僱主組織受到來自內部和外部各方的壓力。會員企業對於勞工政策、發展目標的不統一以及考慮各自的經濟利益,都不願使自己的觀點讓位於同一協會中競爭對手們的觀點。但隨著僱主組織作用的發揮,共同利益超越了自身的利益,使僱主組織逐步被大多數會員企業認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許多西方國家都建立了穩定的全國性和行業性僱主協會。戰爭也使這些協會獲得了法律地位,因為戰時政府讓僱主協會參與了經濟活動,特別是緊缺物資的分配及生產、流通計畫的制定和實施,使僱主組織為戰爭的順利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其作用被社會廣泛認可。
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尤其是在上世紀30年代,西方國家普遍面臨經濟困難。這時,僱主組織在發展經濟方面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僱主協會在與工會的鬥爭中也取得了很多的經驗,使僱主組織內部和外部環境發生了有利的變化,特別是僱主組織在與工會的協商、合作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在此期間,勞資雙方之間的集體談判走上了正規,許多基本的勞資關係法規和社會立法也是在這段時間內完成的。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及戰後的一段時間裡,許多西方國家的僱主協會得到了穩定的發展。英國、荷蘭瑞典澳大利亞的僱主協會都得到了很大的加強。儘管義大利德國日本的僱主協會戰時成了法西斯政權的附庸,但戰後它們還是得到了迅速的恢復和發展。尤其是20世紀六七十年代,各國普遍加強了政府在勞資關係和經濟生活中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更希望與具有權威性的中央一級的僱主組織打交道,這極大地加強了全國性僱主協會作為僱主發言人的地位,同時也要求各級僱主協會為其成員提供更多的、範圍更廣的服務,了解、掌握企業的需求,以便更有效地處理與政府和工會的關係。

組織的作用

僱主組織主要從事四種活動:
1、參與談判。
2、解決糾紛。
3、提供幫助和建議。
4、代表和維護。

主要任務

僱主組織的任務主要是以下七項:
1、積極為僱主服務,提高僱主適應事業挑戰的能力。
2、促進和諧、穩定的僱主—雇員關係,即勞動關係。
3、在國家和國際上代表和促進僱主利益。
4、提高雇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自覺性。
5、創造就業機會及更好的就業條件。
6、預防勞資糾紛,並以公平迅速的方式解決產生的爭議。
7、為其會員達到發展目標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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