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斜保護

傾斜保護是指勞動法傾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此原則作為勞動法制度構建基礎,彰顯了勞動法的價值取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傾斜保護
  • 類型:法律法規
內容,確立依據,意義,注意事項,

內容

傾斜性保護作為社會法的基本原則是由‘傾斜立法’和‘保護弱者’兩個方面構成的。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契約法在調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係的過程中,也一直強調傾斜保護勞動者。
我國《勞動法》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勞動契約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完善勞動契約制度,明確勞動契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可見,我國勞動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有兩個,其一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其二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這兩個目的的實現都離不開對於勞動者的傾斜保護。

確立依據

勞動者的明顯的弱勢地位是“傾斜保護”原則確立的基礎及合理性的體現。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由於存在著利益上的衝突,用人單位必然會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謀取利益,由此就會產生損害勞動者利益的問題。而損害勞動者利益的問題嚴重到一定程度勢必會影響社會經濟的發展。
勞動關係實質上的不平等性是其根本屬性。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力量的不均衡。
表面上看勞動者與僱主是完全平等的兩方主體,但是兩者力量上的不均衡是得其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受到很大的制約。與勞動者相比,僱主在勞動關係中占據著主動與優勢:僱主一般規模比較大,現代僱主多以企業和公司的形式存在。一個人很難與這樣的力量強的組織相抗衡。
(二)勞動者本身的弱點。
勞動者對於工作機會的需求比僱主對於勞動者的需要時更加急迫的。而僱主與其相比則沒有那樣急迫,另外僱主一般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這使得其生活生存收到的影響可以說是很小的。因此,勞動者為追求微薄收入,會更為迫切地出賣勞動力。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勞動力大國,勞動者之間的競爭更是尤為激烈,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上總是供過於求,迫於生存壓力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利益爭取自己平等地位的能力顯著降低。

意義

對勞動者的傾斜保護有利於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有利於我國法制的建設,符合保護人權原則和世紀公平原則,具有諸多的社會價值和道德價值。有利於實現勞動關係的公平公正 ,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必然要求。傾斜保護就是為了保護勞動契約中的弱者,更有效的為勞動者提供幫助,以保障社會勞動者的有利地位。

注意事項

傾斜保護勞動者並不是要“犧牲”用人單位的利益來對勞動者進行特殊的高標準的保護。對勞動者的傾斜保護的目的,並不是要對勞動者“特殊對待”進而打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給予平等地位建立起來的利益關係。是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著實際的強勢弱勢之分,他們之間對話協商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的情況下,以形式上的不平等的方式來確立實質上的平等。
在對勞動者進行傾斜保護的時候,不能一味的強調對勞動者的傾斜保護而忽視對於用人單位合法利益的關注。這種利益失衡的傾斜保護不僅不會起到對勞動者傾斜保護的作用,還會對勞動者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響。如果對勞動者的傾斜保護過度,使得用人單位的用人成本超過其承受的限度,必然會導致用人單位裁減大量員工以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這不僅會使大量員工失業也會導致剩餘的員工工作強度和壓力大大增加。所以再對勞動者傾斜保護的時候,必須要考慮雙方之間的利益均衡問題,關注傾斜保護給用人單位帶來的相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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