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過渡亦稱“債務轉讓”、“債務—債務轉換”。歐洲資本市場上新出現的金融工具。當債務人認為到期不能償還債務本息時,可根據貸款協定簽訂的條件,計算出未來還本付息總額,再以一個貼現率將此數額折算成現值,加上一定數量的手續費預支給信譽較高的銀行。接受債務轉讓的銀行得到資金以後成為實際的債務人,等債務到期時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接受債務轉讓的銀行與債務人簽訂債務讓渡協定,內容主要包括債務金額、利率、未來償還本金和利息的時間,以及債務讓渡的條件等。
接受債務轉讓的銀行與原債權人沒有法定的債權債務關係,當債務到期沒有履行償還義務時,原債權人需要通過原債務人要求接受債務轉讓的銀行支付債務本金或利息。確定適當的貼現率是債務讓渡的關鍵,如果貼現率訂得過高,未來債務還本付息額折成的現值較小,原債務人支付銀行的資金減少,有時得不到銀行的接受。反之,原債務人沒有能力支付未來應還本付息額的資金,債務讓渡也不能實現。這種新的金融工具通常在業務往來較多的金融機構進行,對原債務人來說實際上是一種提前還款行為,特別是在原貸款協定規定不準提前還款的條件下可以採取此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