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危機、信用體系和中國的個人破產問題》是2017年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齊礪傑。
基本介紹
- 書名:債務危機、信用體系和中國的個人破產問題
- 作者:齊礪傑
- ISBN:9787562076261
- 頁數:345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08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是在全球債務危機日益嚴重的總體背景之下,考察歐美部分國家現行個人破產或類似制度的運行情況,通過解析中國信用體系、民事執行、個人債務過度問題和可能的法律解決渠道之間的聯繫,提出一個總體的理解框架和某些具體的立法建議。
作者簡介
齊礪傑,1976年生。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碩士、博士,師從英國公司法及破產法專家Gerard McCormack和David Milman教授。現為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執業律師。主要研究破產法、公司法、金融法和法理經濟學。在International Insolvency Review、The Company Lawyer和Insolvency Intelligence等國際著名專業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多篇。主持、參與國家級、省部級課題4項。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全球債務問題日益嚴重
第一節 次貸危機前後,各國的債務過度問題與啟示:
歐美的經驗與最新數據
一、債務導致的美國破產案件分析
二、歐洲的個人債務過度情況
三、債務問題的當代解讀
第二節 中國的個人負債問題
一、相關數據
二、統計中沒有顯示的:已逐漸浮出水面的信用卡債務情形
三、中國正在改變的消費行為、理念以及債務衡量
標準的缺失
第三章 中國可不可能是個例外
第一節 個人破產立法空白帶來的法治邏輯斷裂
一、公司股東出資責任的底線問題
二、無限責任的底線問題
三、刑事案件中附帶的破產問題
四、自然或人為災害中的債務核銷問題
五、執行不能案件
第二節 中國為什麼可以70年沒有個人破產制度?
一、中國民事執行程式對破產程式的功能替代作用
二、民事執行程式能真正取代(個人)破產制度嗎?
——從合理性與成本的角度
三、執行替代破產之路已經走到了盡頭
第三節 個人破產制度對信用體系的真正意義
一、信用的涵義:廣義與狹義之分
二、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信用體系的三個方面
三、個人破產制度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章 歷史回望與全球視野
第一節 個人債務問題與處置方案的一個歷史性考察
一、世界史回望
二、中國史一瞥
第二節 當代各國的個人破產制度小覽
一、歐洲個人破產法的立法情況
二、北關經濟區
三、歐陸模式和美國模式的比較及啟示
四、亞太經濟區
第五章 中國個人破產的特殊性問題及建議
第一節 “於歡案”中真正的苦難與救贖
一、“辱母殺人”背後的“債務案中案”
二、命案中種種事實所反映的正是中國個人破產和催收法律
制度的真空以及由此帶來的法制漏洞,特定條件下就會
成為嚴重社會矛盾的導火索
三、於歡案生動地闡釋了個人破產和催收法律制度的真正
意義:不僅保護債務人,同時也保護債權人;或者說,
真正保護的是這個社會
第二節 對《深圳個破條例草案》的評述
一、這是一個地方性法規,受法律位階所限,當出現財產
跨地區分布問題時,深圳的破產程式能否優先於普通
民事執行程式
二、條文雖然都各有出處,但是並不能保證體系的完整和
沒有邏輯漏洞
三、外國個人主義的社會文化與我國大不相同,特殊性
顧及不夠
四、在中國如何區分個人還是家庭破產
五、《深圳個破條例草案》獨特的破產人責任體系
六、免責財產的範圍異常狹窄
七、太過正式,沒有簡易程式
八、需要思考的重整契約的執行期限和強裁標準問題
代結論
附錄
後記
第二章 全球債務問題日益嚴重
第一節 次貸危機前後,各國的債務過度問題與啟示:
歐美的經驗與最新數據
一、債務導致的美國破產案件分析
二、歐洲的個人債務過度情況
三、債務問題的當代解讀
第二節 中國的個人負債問題
一、相關數據
二、統計中沒有顯示的:已逐漸浮出水面的信用卡債務情形
三、中國正在改變的消費行為、理念以及債務衡量
標準的缺失
第三章 中國可不可能是個例外
第一節 個人破產立法空白帶來的法治邏輯斷裂
一、公司股東出資責任的底線問題
二、無限責任的底線問題
三、刑事案件中附帶的破產問題
四、自然或人為災害中的債務核銷問題
五、執行不能案件
第二節 中國為什麼可以70年沒有個人破產制度?
一、中國民事執行程式對破產程式的功能替代作用
二、民事執行程式能真正取代(個人)破產制度嗎?
——從合理性與成本的角度
三、執行替代破產之路已經走到了盡頭
第三節 個人破產制度對信用體系的真正意義
一、信用的涵義:廣義與狹義之分
二、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信用體系的三個方面
三、個人破產制度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章 歷史回望與全球視野
第一節 個人債務問題與處置方案的一個歷史性考察
一、世界史回望
二、中國史一瞥
第二節 當代各國的個人破產制度小覽
一、歐洲個人破產法的立法情況
二、北關經濟區
三、歐陸模式和美國模式的比較及啟示
四、亞太經濟區
第五章 中國個人破產的特殊性問題及建議
第一節 “於歡案”中真正的苦難與救贖
一、“辱母殺人”背後的“債務案中案”
二、命案中種種事實所反映的正是中國個人破產和催收法律
制度的真空以及由此帶來的法制漏洞,特定條件下就會
成為嚴重社會矛盾的導火索
三、於歡案生動地闡釋了個人破產和催收法律制度的真正
意義:不僅保護債務人,同時也保護債權人;或者說,
真正保護的是這個社會
第二節 對《深圳個破條例草案》的評述
一、這是一個地方性法規,受法律位階所限,當出現財產
跨地區分布問題時,深圳的破產程式能否優先於普通
民事執行程式
二、條文雖然都各有出處,但是並不能保證體系的完整和
沒有邏輯漏洞
三、外國個人主義的社會文化與我國大不相同,特殊性
顧及不夠
四、在中國如何區分個人還是家庭破產
五、《深圳個破條例草案》獨特的破產人責任體系
六、免責財產的範圍異常狹窄
七、太過正式,沒有簡易程式
八、需要思考的重整契約的執行期限和強裁標準問題
代結論
附錄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