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通信業務

傳真通信業務, 指利用傳真設備,通過電信網路把文字和圖像按原樣傳送到另一地點,並以記錄形式進行複製的電信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傳真通信業務
  • 外文名:facsimile communication services
發展概況,業務種類,計費方式,

發展概況

20世紀20年代傳真技術由英國發明。我國在40年代開辦傳真通信,到40年代末僅建成上海至南京真跡傳真電路和上海至舊金山國際相片傳真電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傳真通信在技術上、業務上有了較大發展。1981年我國有31個城市開放了相片傳真業務,並通過北京、上海國際終端局轉接國際相片傳真業務。到1989年,除拉薩、海口市外的所有省會城市開辦了公眾真跡傳真業務。
1974年我國報紙傳真機研製成功和微波大通路幹線建成後,正式開放了報紙傳真業務。到1991年底,經電信部門傳送的業務發展到10種報紙,每天322版,傳送地點達16個城市,對加快報紙的印刷、發行起到了積極作用。從1992年開始,不少新聞單位陸續組建了VSAT網,通過衛星電路自行傳版,使報紙傳真業務受到一定影響。
用戶傳真業務比較適合我國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通信特點。三類傳真機的使用,促進了業務發展,到1992年底,已登記的用戶已達8.9萬個。隨著我國長途自動電話網的發展,用戶傳真業務會有更大的發展。

業務種類

傳真通信根據不同的傳送、服務方式,分為公眾傳真和用戶傳真兩大類。①公眾傳真業務是由電信局將發報用戶交發的傳真內容傳送到收報地點,投送給收報用戶的傳真業務。根據不同傳送內容又分為相片傳真業務、真跡傳真業務和報紙傳真業務三種。②用戶傳真業務是收、發報用戶利用本單位專用傳真設備,通過公用電話網自行傳送的一種傳真業務。收、發報用戶之間有一端使用電信營業處的公用傳真設備傳送或接收時,稱為公眾用戶傳真業務。

計費方式

公眾傳真業務按傳送面積或報紙版面計費;用戶傳真業務按傳送時間和國內、國際電話價目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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