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治理結構,是指黨和政府、股東、社會、利益相關者等對傳媒的宣傳、經營、管理、績效進行監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傳媒治理結構
- 特點:政府的對傳媒監管、控制
- 作用:對宣傳社會良好風氣有推動作用
- 類型: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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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
傳媒治理結構,是指黨和政府、股東、社會、利益相關者等對傳媒的宣傳、經營、管理、績效進行監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本質是關於傳媒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分配的一整套法律體系、文化和制度規範的安排,這些安排決定了傳媒的宣傳和經營目標,誰在什麼狀態下控制傳媒,如何控制,風險和收益如何在國家、傳媒、利益相關者之間分配等一系列問題。
核心
傳媒治理的核心是傳媒控制權的配置,無論是黨和政府、股東、傳媒經營管理者、利益相關者都要以其法律賦予的權力承擔相應的責任,通過建立既分權又相互制衡的制度來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風險,實現黨和政府對傳媒的依法管控,並形成科學的決策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傳媒最有效的運行,確保傳媒各方面參與人的利益得到維護和滿足。
治理
傳媒治理分為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內部治理是傳媒治理的核心,也就是通常講的法人治理結構,即傳媒的內部組織結構設計,包括黨委會、董事會、編委會、經委會、監事會、采編層、經營層的制度安排以及它們的功能、義務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