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艷君,女,1979年12月出生,民眾,大學學歷,現任平度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員。
她始終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工作理念,共辦理各類刑事犯罪案件700餘起,辦案準確率為100%。工作中,她主動承辦各類大案要案、疑難複雜案件,先後辦理了東閣街道辦事處某村書記張某某職務犯罪案件等一批平度乃至全省重點督辦的案件,得到了山東省院、青島市院的高度評價。2013年辦理的“10·12”侵犯著作權案,是全國首例計算機預裝盜版軟體案,被最高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十大典型案例”。辦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經驗做法分別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山東省院推廣。2014年,她被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全省優秀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