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傅勒赫(1628—1660),愛新覺羅·阿濟格第二子,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封鎮國公,順治八年(公元1651年)因父罪被廢黜宗室降為庶人,順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卒,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復入宗室,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追封鎮國公。 基本介紹 本名:愛新覺羅·傅勒赫(所處時代:清出生時間:1628去世時間:1660 生平,家庭, 生平天聰二年戊辰十二月十六日戌時生,母繼妻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炳圖郡王孔果洛之女。初封鎮國公。坐奪爵,削宗籍。順治十七年庚子四月初三日申時卒,年三十三歲。十八年,諭傅勒赫無罪,復宗籍。康熙元年,追封鎮國公。家庭嫡妻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繼妻博爾濟吉特氏,弼漢桑噶爾塞台吉之女。子三人:長子魯克度,次子奉恩輔國公構孳,三子已革輔國公綽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