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起源
1923年由隊長安德魯斯率領的美國中亞考察隊,在蒙古高原額仁大巴蘇發現,發現時,它在一堆原角龍的化石附近,而且正在一堆化石蛋上,由於當時的技術條件有限,認為這條龍正在偷取原角龍的蛋,美國中亞考察隊領導者奧斯朋博士給它取名為竊蛋龍,並一直沿用。
1993年,美國紐約自然歷史博物館,古生物專家馬克教授來蒙古高原考察,並且發現了完整的恐龍胚胎化石。研究的結果是,這個胚胎是竊蛋龍的。他還發現這枚有胚胎的恐龍蛋化石與60年前發現的被竊蛋龍壓在身下的恐龍蛋化石是一樣的,也就是說,那些卵不是原角龍的,而是竊蛋龍自己的,如此一來,它偷吃原角龍蛋的假設也就不成立。
有的專家認為,竊蛋龍與鳥類有較近的親緣關係,他有很多與鳥類相似的行為和特徵,當災難來臨時,他可能正在像鳥一樣孵卵,它和一些爬行動物一樣,產完卵後,會用沙土把卵埋上,埋好後,它卻不願匆匆離去,而是守候在這窩卵上,以防其他動物的侵害。
為什麼不更改竊蛋龍的名字,因為根據國際動物命名法規竊蛋龍的名字是不能改變的。
生物外形
竊蛋龍生活在
白堊紀晚期,身長約兩米,大小如
鴕鳥,長有尖爪,長尾,推測其運動能力很強,行動敏捷,可以像袋鼠一樣用堅韌的尾巴,保持身體的平衡,跑起來速度很快。
偷蛋龍的化石是一個部分骨骼(編號AMNH6517),以及一個有15顆蛋(編號AMNH 6508)的蛋巢。
偷蛋龍是最像鳥類的恐龍之一。尤其是它們的胸腔擁有數個典型的鳥類特徵,包含每個肋骨上都有一個突起物,可使胸腔更堅牢。偷蛋龍的一個近親
天青石龍,曾發現具有
尾綜骨,尾綜骨是種癒合脊椎,可協助固定鳥類尾巴的羽毛。更原始的偷蛋龍類身上曾發現羽毛壓痕,例如
尾羽龍與
原始祖鳥,顯示它們身體上覆蓋者大範圍的羽毛,以及有羽毛的翅膀與尾巴的羽毛叢。天青石龍的尾綜骨也顯示它們擁有尾巴羽毛叢,顯示偷蛋龍類普遍擁有羽毛叢。此外,葬火龍標本的孵化姿勢,顯示它們使用有羽毛翅膀來覆蓋恐龍蛋。這些物種與偷蛋龍有非常類似的生理結構特徵,所以偷蛋龍極可能也擁有羽毛。
偷蛋龍傳統上被敘述成有獨特的冠飾,類似
食火雞。然而,對於數個偷蛋龍科標本的重新檢驗,顯示這些著名、有
高冠飾的標本可能屬於葬火龍屬。偷蛋龍可能也有冠飾,但因為頭顱骨標本被壓碎過,所以無法得知冠飾的正確大小與形狀。
竊蛋龍體形較小,很像火雞,具有長長的尾巴,在外形上最明顯的特徵是頭部短,而且頭上還有一個高聳的骨質頭冠,非常顯眼。它的口中沒有牙齒,但是其喙部是兩個尖銳的骨質尖角,這對尖角就像一對叉子一樣具備了牙齒的功能,其作用和鸚鵡的喙差不多,它的喙強而有力,可以敲碎骨頭。竊蛋龍的前肢很強壯,每個掌部上還長著三個手指,上面都有尖銳彎曲的爪子。第一個指比其他兩個指短許多。這個指就像個大拇指,可以向著其它兩個指呈弧狀彎曲,能把獵物緊緊抓住。竊蛋龍行動敏捷迅速,憑藉兩條長長的後腿與腿上三個壯實的爪,它可以高速奔跑。
食性
生活在蒙古的竊蛋龍除了食用有限的植物果實以外,也會利用它喙部十分堅硬的骨質尖角去找尋其他的食物,因為它能夠很容易地刺穿軟體動物的外殼,所以古生物學家推測它可能是一種雜食性的恐龍,或許它真的會啄開其他恐龍的蛋去吸食其中的蛋液。如果它一旦被體格強壯但速度較慢的
恐龍發現了的話,那么它唯一能選擇的方法就是飛速逃離。此外,竊蛋龍喜歡群體生活在一起,而且自己進行孵化撫育活動。
研究發現,竊蛋龍長而有力的後腿非常適合在水中跋涉,靈巧的前肢則可以輕而易舉地抓起水中的生物,而發達的頸部肌肉也可以使它們很容易地摘取高處的樹葉和漿果。由此,人們得出結論:竊蛋龍是典型的雜食性恐龍。無論是植物,還是小型昆蟲,或是一些水生生物,都能成為它們的美食。
所屬分類
偷蛋龍起初被奧斯本分類於似鳥龍科,因為它們的缺乏牙齒喙狀嘴。奧斯本也發現偷蛋龍與
縴手龍之間的相似處,縴手龍被認為是偷蛋龍的近親。在1976年,瑞欽·巴思缽(Rinchen Barsbold)建立偷蛋龍科,包含偷蛋龍與它們的近親,而
模式屬為偷蛋龍。
偷蛋龍的最初標本保存並不良好,尤其是頭顱骨遭到壓碎且變形,但在70年代與80年代發現了許多新的較完整偷蛋龍標本。在1976年,瑞欽·巴思缽將另外六個標本歸類於偷蛋龍屬。10年後,瑞欽·巴思缽將部分標本建立為新屬
竊螺龍[6]。其中一個編號IGN 100/42標本,因為它的良好保存狀況與大型體型而著名。在1981年,巴思缽將編號IGN 100/42標本歸類於偷蛋龍。這個標本成為最常在科學文獻中被敘述的偷蛋龍與偷蛋龍科標本。然而,當科學家重新敘述位於蛋巢的偷蛋龍標本時,他們發現這個有類似食火雞高冠飾的標本,較類似葬火龍,而非偷蛋龍最初被敘述的標本。因此,他們將編號IGN 100/42標本暫時分類於葬火龍。
生活習性
產卵方式
竊蛋龍是群體生活在一起的,成年的竊蛋龍把卵產在用泥土築成的圓錐形的巢穴中。巢穴中心深一米,直徑兩米,每個巢穴相距7到9米遠,它們的個子比較小,有時它們用植物的葉子覆蓋在巢穴上,利用植物在腐爛過程中產生孵化所需的熱量,進行自然孵化。
成年的竊蛋龍把卵產在用泥土築成的圓錐形的巢穴中。
巢穴的直徑一般為兩米,每個巢穴相距7~9米遠,有時它們用植物的葉子覆蓋在巢穴上,讓植物在腐爛過程中產生孵化所需的熱量,進行自然孵化。1923年發現的竊蛋龍,其兩條後肢緊緊地蜷向身子的後部,兩隻前肢則向前伸展,呈現出護衛窩巢的姿勢,和現代的雞或
鴿子等鳥類的孵蛋姿勢完全一樣。它是證明至少某些恐龍種類存在著孵化撫育活動的第一例證據。
竊蛋原因
1923年人們第一次發現竊蛋龍的化石時,同時發現了一窩恐龍蛋和一隻竊蛋龍的化石,美國紐約自然博物館的館長奧斯本認為它是在偷吃原角龍的蛋,所以把它命名為竊蛋龍。一直到20世紀90年代,竊蛋龍竊蛋的這宗冤案才被洗清,其實這窩恐龍蛋是屬於竊蛋龍的,竊蛋龍也許是在孵蛋,也許只是將蛋埋在土下久久不願離去。竊蛋龍是個很愛自己孩子的恐龍,並不是偷蛋者。但是,根據國際動物命名法規,竊蛋龍的名字是不能改變的,所以這一略帶貶義的名字得以繼續使用下去。
科考研究
1920年,美國紐約
自然史博物館(AMNH)所主導的第三次中央
亞細亞考察探險計畫是研究亞洲地質與古生物學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隊伍。他們在中國內蒙古地區以及
蒙古人民共和國南部
戈壁沙漠的成功挖掘震驚了世界。安德魯斯是主持該計畫的隊長,他聲稱這是“嶄新的征服亞洲之舉”,考察發現了有史以來第一批被發現的恐龍蛋與大量新種恐龍。 清理時蛋化石時,考察隊的技師,歐森在蛋旁邊上面發現了分散著的
肋骨碎片,還有些白色的骨骼,這是成型的關節,四肢與腿骨的一部分。考察隊繼續在這紅色的岩石中深入挖掘,漸漸露出更大的骨骼,甚至還有一個破碎的頭骨。這副骨骸非常奇怪,是人類所不知的恐龍,狀似鳥類。研究中,當時美國自然史博物館的脊椎古生物學部門主任,著名的古生物學家奧斯本認為它顯然是在一次
膽大妄為的偷竊活動中死亡的。可以想像,當
原角龍返回自己窩的時候,發現竊蛋龍正在試圖偷竊它的蛋。憤怒之下,原角龍一腳踩碎了竊賊的腦殼。因此緣故,它的名字有如永遠的
詛咒,“竊蛋龍”(Oviraptor),拉丁文的意思是“偷蛋的賊”。但是同樣來自美國自然史博物館的馬克·羅維爾博士1993年在同個地點發現了更多的竊蛋龍化石的身邊也有類似的蛋,其中有一個蛋里還有竊蛋龍胚胎的細小骨頭,由此可知,竊蛋龍絕對不是偷蛋兒被殺,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蛋,是用它的長爪在呵護著幼小的生命。他還認為竊蛋龍的食譜主要是淡水中的
蚌、
蛤類,因為在湖成邊緣沉積中有更多的竊蛋龍被發現。至此,70年冤案終於昭雪,但按照
命名法,這個名字詛咒還是要繼續下去。
如同它們的名稱所顯示,偷蛋龍起初被推論以蛋為食,這是根據首次發現的偷蛋龍標本位於恐龍蛋巢上來而來的。然而,巴思缽在1977年提出它們喙狀嘴的強度足以咬碎同一地層發現的軟體動物甲殼,例如蛤蜊。這個壓碎用頜部的概念首次由奧斯本所提出,他認為原始標本中的缺乏牙齒喙狀嘴,以及自齶骨延伸的數塊骨頭,可形成刺穿蛋殼的工具,但奧斯本的概念已遭到質疑。這些自上頜齶骨延伸的骨頭,聚集在中央形成一對分岔。不像其他恐龍,偷蛋龍的齶骨延伸、擴張到無齒的下頜空間內。它們的上下頜前緣覆蓋者喙狀嘴,可能還有齶骨,如同奧斯本與巴思缽所假設的。葬火龍是偷蛋龍的近親,也有發現標本位在一群恐龍蛋的上方,以及類似的蛋化石,顯示偷蛋龍並不是偷取
原角龍的蛋,而是保護、孵化自身的蛋。雖然排除偷蛋龍以蛋為食的可能性,但仍不清楚它們的食性。偷蛋龍標本的胃部區域曾發現一個
蜥蜴化石,顯示它們至少是部分
肉食性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