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

《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經濟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
  • 類型:經濟名詞
內容
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
第一節 擴大優質文化產品供給
實施文化產業數位化戰略,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壯大數字創意、網路視聽、數字出版、數字娛樂、線上演播等產業。加快提升超高畫質電視節目制播能力,推進電視頻道高清化改造,推進沉浸式視頻、雲轉播等套用。實施文化品牌戰略,打造一批有影響力、代表性的文化品牌。培育骨幹文化企業,規範發展文化產業園區,推動區域文化產業帶建設。積極發展對外文化貿易,開拓海外文化市場,鼓勵優秀傳統文化產品和影視劇、遊戲等數字文化產品“走出去”,加強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
第二節 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獨具魅力的中華文化旅遊體驗。深入發展大眾旅遊、智慧旅遊,創新旅遊產品體系,改善旅遊消費體驗。加強區域旅遊品牌和服務整合,建設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遊景區和度假區,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遊休閒城市和街區。推進紅色旅遊、文化遺產旅遊、旅遊演藝等創新發展,提升度假休閒、鄉村旅遊等服務品質,完善郵輪遊艇、低空旅遊等發展政策。健全旅遊基礎設施和集散體系,推進旅遊廁所革命,強化智慧景區建設。建立旅遊服務質量評價體系,規範線上旅遊經營服務。
第三節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生產經營機制,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機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深化國有文化企業分類改革,推進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和院線制改革。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制,制定未成年人網路保護、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等領域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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