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置台班費是施工機械非因本身責任,造成停置在現場的,可向建設單位(或租賃單位)收取停置台班費。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計算機械停置台班費。
一、施工任務告一段落,建設單位(或租賃單位)要求停置在現場另行安排任務者;二、凡屬建設單位(或租賃單位)責任造成停置在現場者;三、在施工中凡屬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引起的機械停置者(不包括因風、雨、雪天氣影響造成的停置)。四、在施工中因建設單位(或租賃單位)責任,造成待料、停工、停水、停電者:在二小時以內不計,四小時內0.5個台班,超過四小時在八小時以內按一天計,超過八小時按實際發生時間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