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名公田是東漢一項土地制度,是指政府把國有的荒地、苑囿以及山林川澤租借給流亡農民進行生產。 假田在頭三、五年內不收租稅,甚至國家還貸給種子、糧食和農具予以支持。租種公田的人,實際上就變成被束縛在國有土地上的國家佃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