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非決定論是指探討人的行為是否受到外在原因決定及如何受到決定的倫理學理論。決定論認為人的行為由物質或精神的東兩所決定。宗教決定論認為由全知全能的上帝預定人發生的一切,人的行為也在其預定之中。
其代表是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理論家,如馬丁,路德、加爾文在客觀精神決定論中,德國黑格爾的哲學與倫理學認為,絕對精神在世界中運行,它不僅外化為肉然界,也回歸為人的精神活動,決定人的行為與道德,英切格林與義大利克羅齊也認為有一種精神的東兩決定人的行為與道德原則。精神分析學的無意識決定論認為人的無意識的內驅力,即個人無意識或集體無意識決定人的一切活動,人的善惡行為均由無意識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