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巴黎協定

倫敦—巴黎協定,1954年8月30日,以建立一支由聯邦德國軍隊作為骨幹、由美國控制的歐洲軍為目的的歐洲防務集團條約談判宣告破產後,同年9月,英國提出了“艾登計畫”。9月28日—10月3日,美、英、法、意、聯邦德國(原西德)等9國外長在倫敦開會,就“艾登計畫”進行磋商,並通過了最後議定書,其主要內容有:(1)邀請聯邦德國和義大利參加布魯塞爾條約;(2)聯邦德國保證不在它領土之內製造任何原子武器、化學武器及遠程火箭、飛彈和排水量在3000噸以上的軍艦等軍事裝備;(3)監督除英國以外的成員國在歐洲的軍備機構;(4)英國作出繼續在歐洲保持4個師和戰術空軍之保證;(5)聯邦德國作出承諾不以武力實現德國統一和改變目前的疆界。10月,9國外長又在巴黎開會,審議通過改組布魯塞爾條約為西歐聯盟,終止聯邦德國占領制度,以及聯邦德國和義大利加入西歐聯盟和西德加入北約等議定書及有關在西德領土駐紮外國軍隊條約、薩爾地位的協定等一系列檔案。其中會議決定將布魯塞爾條約中關於防止“西德侵略政策復活”的表述改為“促進西歐團結並鼓勵其進行統一”。倫敦會議和巴黎會議所通過的檔案,通稱為“倫敦—巴黎協定”。上述檔案於1955年5月5日正式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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