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緋

唐宋時規定官員的服色,四﹑五品服緋,未至五品者特許服緋,稱為“借緋”。

緋,大紅色。《通典.禮二十三》:“開元八年二月,敕都督、刺史品卑者借緋及魚袋。亦稱“借牙緋”。牙,即象笏。宋制五品以上用象笏,借緋時並借象笏,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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