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勞動所得稅

個體勞動所得稅指蘇聯對個體勞動者的收入徵收的一種稅。以個體勞動者為納稅人,以納稅人的收入作為計稅依據,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免徵額和具體的適用稅率根據納稅人的收入情況和經營業務而定。個體勞動所得稅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

例如,1986年規定,私人開業的醫師和教師,年收入不超過300盧布者以及年收入不超過840盧布的手工業者不納稅;年收入1,200盧布以上者,適用稅率為33%,年收入7,000盧布以上者,適用稅率為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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