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破產法律制度研究:兼論我國個人破產制度的構建

個人破產法律制度研究:兼論我國個人破產制度的構建

破產制度不僅涉及程式性問題,也涉及實體性問題,這就要求研究者必須具備程式法和實體法兩方面的理論功底和專業知識。本書作者在研究個人破產制度時,雖然著眼點在於程式制度的研究,但並不局限於程式性問題,而是將程式觀和實體觀相結合,對涉及的一些實體性問題也能發表自己的見解,展現了較為寬闊的研究視野。在本書中,作者能夠敏銳地發現和歸納個人破產中的特有問題,並運用法歷史學、比較法學、法理學、法社會學等研究方法展開論述,反映了作者較為全面的知識結構。在組織結構上,本書並不對個人破產中的所有問題進行泛泛談論,而是只針對個人破產中的特色問題和難點問題進行提煉和研究,避免了行文的煩瑣,這也體現了作者對題材的取捨和把握能力。

基本介紹

  • 書名:個人破產法律制度研究:兼論我國個人破產制度的構建
  • 作者:文秀峰
  • ISBN:9787811093667
  • 頁數:246頁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年5月1日
  • 開本:32開
  • 叢書名:博士文叢
  • 重量:259g
  • 尺寸:20.3 x 13.8 x 1.1 cm
目錄,作者簡介,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破產制度概述
一、破產的起源和演進
二、破產的定義與法律特徵
三、破產法律制度的發展
第二節 個人破產制度概述
一、個人破產的定義
二、個人破產與經濟實體破產的區別
三、個人破產制度與參與分配製度的比較
第三節 個人破產制度立法比較研究
一、一些國家個人破產制度的立法例
二、我國個人破產立法的發展與現狀
第二章 對我國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的前瞻性研究
第一節 我國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的必要性
一、時代呼喚個人創業,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是現實的需要
二、消費信貸大量增長,消費者個人破產問題日益突出
三、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劇,要求破產法律制度與國際接軌
第二節 我國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的可行性
一、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為我國個人破產立法奠定了社會物質基礎
二、公民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為個人破產的實施營造了有利環境
三、個人財產登記制度和個人信用體系的逐步建立,便利了個人破產的實施
四、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保證了個人破產不會影響社會安定
第三節 我國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的理念與原則
一、我國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應確立的立法理念
二、我國個人破產制度應確立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 個人破產程式的開始
第一節 個人的破產能力
一、普通自然人
二、商自然人
三、對企業法人的破產負有經營責任的自然人領導人
四、遺產
第二節 個人破產的破產原因
一、破產原因概述
二、不同個人破產情形中的破產原因
第三節 個人破產程式的啟動
一、個人破產案件的主管和管轄
二、個人破產的申請
三、個人破產的受理
第四章 個人破產的處理——和解和清算
第一節 個人破產處理前的準備
一、對債務人財產的管理
二、個人破產中有關債權的特殊問題
第二節 個人破產的和解制度
一、和解制度在個人破產中的特殊意義
二、個人破產和解制度的比較研究
三、我國個人破產和解程式的構建
第三節個人破產的清算程式
一、個人破產中的破產宣告
二、個人破產中關於破產財產範圍的特別問題
三、個人破產的清算與終結
第五章 個人破產中的自由財產制度
第一節 自由財產制度概述
一、自由財產的含義
二、自由財產的特徵
三、自由財產制度的意義
第二節 自由財產的範圍
一、自由財產範圍的確定
二、各國對自由財產範圍的立法規定的比較
三、確定我國個人破產中自由財產範圍的立法建議
第三節 自由財產權的行使
一、自由財產權的行使主體
二、自由財產權行使的程式
三、自由財產權行使中的其他問題
第六章 個人破產中的免責制度
第一節 免責制度概述
一、免責制度的含義與歷史考察
二、免責制度與債權保護理念衝突的解決
三、破產免責制度的立法例
第二節 免責的條件和限制
一、不許免責的規定
二、免責的效力限制
三、免責的撤銷
第三節 我國個人破產免責制度的立法思考
一、我國現行破產立法與免責制度
二、破產法草案對免責制度的具體規定與評析
三、構建我國個人破產免責制度的立法建議
第七章 個人破產中的失權與復權制度
第一節 破產失權制度
一、對債務人處罰的歷史演進與失權制度的產生
二、失權的特徵及制度價值
三、一些國家和地區立法有關失權規定的比較研究
第二節 破產復權制度
一、復權制度的產生與意義
二、復權的方式和條件
三、復權的相關程式
第三節 構建我國的破產失權與復權制度
一、我國關於破產失權與復權的立法現狀
二、完善我國的破產失權制度
三、構建我國的破產復權制度
結論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作者簡介

文秀峰,男,1967年12月生,山西省孝義市人。1990年畢業於山西大學中文系,獲文學學士學位,同年分配至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1998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民事經濟司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律師。1997年起,先後在《人民檢察》、《法制日報》、《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訴訟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表《論我國民事檢察監督制度之重構》、《司法公正的保障機制研究》、《1999年發現程式的來歷——爭論與妥協》等論文及譯著十餘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