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個人承租權外文名:Personal tenancy分類:專有名詞學科:法律詞性:名詞 個人承租權 :企業租賃經營中,由一個人承租經營企業的形式。公民個人承租企業後,在租賃期間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行使廠長職權。個人承租企業應出具相應的擔保,還應具備國家規定的廠長條件,個人承租企業後,可按租賃契約、經營契約的規定,由個人或家庭獨立經營企業,僱工經營企業或原企業職工經營企業。《法學大辭典》第一版,第69頁,鄒喻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