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形象設計協會

個人形象設計協會(英文翻譯為Personal Image Design Association,簡稱PIDA )是在江西財經大學校團委與國際經貿學院統一管理與指導,社團管理委員會監督下的學生組織,協會面向全校學生開展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形象設計協會
  • 外文名:Personal Image Design Association
  • 簡稱:PIDA
  • 成立於:2009年10月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個人形象設計協會(英文翻譯為Personal Image Design Association,簡稱PIDA )是在江西財經大學校團委與國際經貿學院統一管理與指導,社團管理委員會監督下的學生組織,協會面向全校學生開展活動。協會成立於2009年10月,是江西財經大學社團中冉冉升起的一顆星星

協會章程

個人形象設計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協會宗旨: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兼具中華禮儀素養,內涵信敏廉毅素質,個人形象全面發展”的現代財經人。
第三條:協會歷史:協會歷史悠久,它源於1998年成立的國際經貿學院禮儀隊。之後,為了傳播禮儀文化知識,提升大學生個人形象,組織開始面向全校開展活動,至今,在學校師生中業已樹立良好形象。
第四條:協會的基本任務:提高同學們的綜合素質,促使廣大青年學生講文明,講禮貌,重形象,重禮儀,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為豐富學生業餘文化而努力。
第五條:協會的口號是:your image is worthy of million dollars(你的形象價值百萬)。
第二章機構設定與組織制度
第六條:個人形象設計協會辦公地點暫設在老一教三樓會議室。
第七條:個人形象設計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下設宣傳組織部,秘書處,培訓部,公關部等。
第八條:本協會聘請校內外相關領導、專家擔任名譽會長、顧問等。
第九條:協會部門設定本著按需而設,精簡機構的原則,根據協會內部活動的需要,由理事會批准成立或撤消部門。
第十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 熱心學生協會工作,有充足的工作熱情;
(三) 做事認真負責,責任感強。
第十一條:協會設有以下幾個機構:
(一)會長、副會長
(二)秘書處:秘書長、副秘書長
(三)宣傳組織部:部長、副部長
(四)培訓部:部長、副部長
(五)公關部:部長、副部長
(六)外聯部:部長、副部長
(七)常委會:會長、副會長、各部門部長
第十二條 組織制度
(一)協會最高組織機構為理事會,由協會幹部組成。
(二)由會長、副會長及各部負責人組成常務理事會。
(三)每屆理事會任期一年,會長(常務)副會長的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四)根據需要,經理事會批准,可成立直屬於理事會的小組。小組與部門同等,但只負責某一項具體工作。工作結束,小組隨之結束。
(五)理事會定期召開例會,由秘書長主持,討論總結前一階段工作,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布置,決定協會的各項事宜。
第三章委員
第十三條 委員條件:具有本校學籍學生,承認個人形象設計協會章程,熱愛禮儀社交,思想端正,填寫申請表格,經協會同意即成為個人形象設計協會委員。
第十四條 根據個人形象設計協會發展的需要,委員分為普通委員和禮儀委員。
第十五條 委員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委員大會,發表合法言論,行使表決權;
(三)積極參加禮儀文化宣傳活動。有禮儀培訓的權利,個人形象設計協會委員有權參與特定培訓;
(四)對個人形象設計協會的工作提出書面建議和批評,並有權得到書面回復;
(五)有自由退協會的權利,退協會時需向秘書長遞交退會申請;
(六)非幹部委員有申請組織某一活動的權利。
第十六條 委員義務
(一)遵守學校、個人形象設計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參加全體委員大會;
(三)以主人翁的心態積極參加個人形象設計協會的各種活動,維護個人形象設計協會的利益和形象;
(四)新委員加入,需交納一定會費,作為開展各類活動的經費;
(五)認真完成所接受的任務。
第四章各部門的職責
第十七條:本協會的組織機構
會 長:
(一)對協會的發展方向,運作程式及各項制度進行決策;
(二)並管理協會財務(定期公開財務,或向有需要者提供查閱);
(三)通過部門上報情況確定對委員的獎懲。
秘 書 部:
(一)管理協會所有文檔資料,定時向各部組織的會議派記錄員做會議記錄;
(二)每次活動後向各部索取計畫書,工作計畫和各類協定書,隨時向有需要者提供查閱。並管理協會一切物品,記錄物資的借出和歸還;
(三)協助會長對工作做階段性總結及安排。
宣 傳 組 織 部:
(一)負責安排校內各種講座;
(二)大小活動及各種活動的宣傳組織實施(包括宣傳組織內容草擬,各種海報書寫,貼上,重要信息的發布等);
(三)負責信息的收集,找出有利於協會發展的工作方向。
公 關 部:
(一)負責開展協會的各項內部公關活動;
(二)收集公關信息,並組織委員討論交流;
(三)負責開拓和維持校內各校系,協會,其他學校的良好關係;
(四)向校內有需要的各種活動提供司儀和禮儀,並對同學提供相關諮詢。(不同場合相關細節等)
外 聯部:
(一)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經費及物資的贊助
(二)將協會的宗旨和理念帶向社會,拓展協會的外部範圍
(三)負責協會的對外活動聯繫,將協會中的優秀人才向社會推廣。
常 委 會:
(1)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門部長組成。主要商談協會的重大事宜(各種講座,大型活動等)並做出決策;
第十八條:各部門共同職責:每學期初向會長提交本部門工作計畫,並在管理層交流會上進行討論協商,敲定。依據工作計畫安排開展部內的日常事物,按照《會議制度》組織召開例會,部內開展活動前須制定活動計畫提交會長,活動後須完成活動總結。
第五章 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會議制度
(一) 所有成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
(二) 成員必須說國語;
(三) 委員會全體會議一月舉行一次,全體委員大會一年舉行一次;
(四) 委員大會,可對章程式進行修改,做出年度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總結;
(五) 各部會議召開前兩天須向秘書處說明開會地點時間參加人員及會議簡要內容,由秘書負責通知工作,會議做好籤到和詳盡的會議記錄,由秘書處備案;
(六)協會委員必須積極參與本協會會議和活動,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要事先請假,填寫請假條或向會長或常務副會長請假並獲準方可不到(如有負責人違反,則取消學期末團委給予的和協會的評優資格);
第二十條:協會公約
(一) 協會所有成員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二) 安排的活動不可無故不參與,無故不參與三次以上者,自動退出本協會;
(三) 在活動期間,不服從安排,擅自行動,給本協會帶來重大的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後果自負,並退出本協會;
(四) 講文明,講禮貌,尊重他人;
(五) 注重形象,著裝整潔,舉止得體,注意小節;
(六) 部門間的工作各負其責,相互團結合作,不推委責任;
(七) 表現突出者給予年終評獎。
第二十一條:財務管理制度
(一) 經濟來源:社會捐助,贊助,學校撥款和其他合法收入;
(二) 外出參加活動,得到的報酬費,按所得報酬的1%上交做會費;
(三) 計畫開支,預算包乾。嚴禁挪做私用,未經批准的開支不予報銷;
(四) 出納由會長兼職,保證資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使收支相符,並定期向委員會匯報;
(五) 各部門開展工作須向委員會遞交預算資料,被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個人形象設計協會。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終止必須協會2/3以上委員通過。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從通過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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