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型礦井瓦斯超限報警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型礦井瓦斯超限報警器
  • 申 請 號:01112978.6
  • 主分類號:E21F17/18
  • 申請人:潘奕
專利信息,專利簡介,

專利信息

申 請 號:
01112978.6
申 請 日:
2001.05.24
名稱:
個人型礦井瓦斯超限報警器
公 開 (公告) 號:
CN1388305
公開(公告)日:
2003.01.01
主 分 類 號:
E21F17/18
分案原申請號:

分 類 號:
E21F17/18
頒 證 日:

優 先 權:

申請(專利權)人:
潘奕
地址:
200000上海市楊浦區中原路39弄37號101室
發 明 (設計)人:
潘奕
國 際 申 請:

國 際 公 布:

進入國家日期:

專利 代理 機構:
上海市華天成律師事務所
代 理 人:
秦炯農

專利簡介

個人型礦井瓦斯超限報警器,由電源瓦斯氣體檢測電路、延遲觸發開關電路及語音告警電路四部分構成。當瓦斯氣體含量超過安全標準時,瓦斯氣體檢測電路會送出信號,經由延遲觸發開關電路送至語音告警電路,並通過其中的揚聲器發出告警語。其結構簡單,可利用礦燈蓄電池作電源,直接安裝在礦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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