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人權

個人人權

個人人權是基於個人基礎上的,每一個人都應享有的人權,其權利主體是個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人權
  • 外文名:Personal human rights
  • 基礎:基於個人基礎上
  • 對象:個人
  • 類別:專業名詞
  • 屬於:人權所的一種分類
定義,內容,

定義

個人人權集體人權是依照人權主體的不同而對人權所作的一種分類。個人人權是基於個人基礎上的,每一個人都應享有的人權,其權利主體是個人。

內容

個人人權是傳統意義與傳統觀念上的人權。即使是現時代,個人人權仍然是人權的主要形式。從歷史發展看,個人人權的內容是在不斷擴展與豐富的。在人類文明已發展到今天的條件下,個人人權的內容已包含如下三個基本的方面:一是人身人格權利,如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思想自由權、人格尊嚴權、通訊自由權、住宅不受侵犯權、私生活秘密權等等;二是政治權利與自由,如選舉權被選舉權、言論自由權、出版自由權、集體自由權、結社自由權、遊行示威自由權、信息權、知情權、監督權等等;三是經濟、文化和社會權利,如財產權、就業權、享受勞保福利權、同工同酬權、休息權、受教育權、家庭權、參加工會權、享受社會福利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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