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租率是倉庫企業向代管商品的貨主收取倉租的計費標準。現行的計費標準有商品儲存噸日費率和每平方米倉位月租率兩種。(1)商品儲存噸日費率適用於按儲存噸數計收倉租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倉租=每類商品儲存噸日積數×該類商品儲存噸日費率
每類商品儲存噸日積數根據每日商品進、出庫憑證按計算倉租的不同等級匯總,並按不同貨主、不同計租商品等級類別及時分戶記入倉租帳,計算出每天進、出倉變動後的結存噸數,乘以儲存天數,得出這次結存量的積數,再將積數相加,即求出月度總的積數(噸、天) 。該類商品儲存噸日費率是企業根據商品出、入庫作業的繁簡程度、整零情況、保管難易、價值大小、儲存設施、儲存經營政策等因素,測算倉儲費用的噸、天成本、再加上合理利潤制定的若干等級的每天每噸倉租費,經當地商業主管部門批准即可使用。
(2)每平方米倉位月租率適用於按儲存商品占用的倉庫面積計收倉租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倉租=包倉(或實占)倉庫面積(平方米)×每平方米倉位月租率
具體計算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按倉庫的實有面積(建築面積或實際面積)計收倉租,無論貨主是否儲存商品,都需按其包倉的倉庫面積照收倉租。也稱包倉制。適用於必須隨時保證倉位,但又不能經常足額儲存的貨 主。另一種是按代管商品實際使用面積計收倉租。適用於體積較小、不宜堆高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