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學與法律規則:一種法律推理理論》是麥考密克晚年一本重要作品。在該書中,麥考密克廣泛引入修辭學的理論與方法,發展了他早年在那本著名的《法律推理與法律理論》(1978年第1版,1994年第2版)中的法律推理思想。法治的信念,即法律確定性信念,能否跟麥考密克所論的法律的可爭辯性(即法律的內容取決於論辯)相一致?是本書探討的主要問題。當代法學家提出的法律的可爭辯性觀念,似乎是對任何法律確定性觀念潑了一頭冷水。但在麥考密克看來,對於任何法律問題,通常都有不止一種解決辦法,法治之下的確定性是一種可辯駁的法律確定性。圍繞這些基本理論問題,麥考密克在本書中還對三段論法律推理、法律解釋、結果主義裁判方法等法律方法問題做了研究。 海報:
基本介紹
- 書名:修辭與法治:一種法律推理理論
- 作者:尼爾·麥考密克 (Neil MacCormick)
- 類型:法理學
- 出版日期:2014年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301237069
- 品牌:北京大學出版社
- 外文名:Rhetoric and the Rule of Law:a Theory of Legal Reasoning
- 譯者:程朝陽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頁數:380頁
- 開本:16
- 定價:49.00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第二章法治與法律的可爭辯性
第三章論法律三段論
第四章為演繹主義辯護
第五章普遍與特殊
第六章從結果判斷
第七章爭論解釋
第八章使用先例
第九章做到合情合理
第十章融貫性、原則與類比
第十一章法律敘事
第十二章可廢止地論證
第十三章錯誤地判決?
案例表
人名索引
主題索引
譯後記
文摘
儘管司法和立法機關共同努力去確保內部的一致性,但是在任何法律體系當中,現存的權威性法律淵源都幾乎肯定會包含一些明顯相互矛盾的要素,以及許多其他要素——通過對它們做出54競爭性的解釋,可能會產生一對對相互矛盾的觀點。但這無論如何都不可能通過參照諸如在對相同事項做出矛盾規定時新法優於舊法或者特別法優於一般法之類的優先原則完全得到解決。司法裁決包括當出現矛盾的時候尋求矛盾解決這一任務在內。因此,它不可能預先假定說已經不存在任何矛盾,或者說它們只不過是些顯而易見的矛盾而已。
如果有人能夠對整個法律系統建構起一套完整的、完全令人滿意的解釋理論——羅納德·德沃金將它想像成是只有“赫爾克里斯”才能完成的任務——毫無疑問它將是一套完全自洽的、沒有矛盾的理論。因此,它能夠作為像我構想威爾曼可能會提出的那樣一套完整的演繹系統資料庫或真正的知識庫。但是,儘管對它作為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釋的一種主導理想有一些東西可說,但是若將實際法律系統說成好像它們已經獲得或終將獲得這一特性似的,則沒有什麼好說的。我所說的一切都不應該被理解為是說它們具有這一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