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解讀與詮釋了法治思維、法治方法的意蘊;論證了法治思維的行程過程,認為權力修辭向法律話語的轉變應該成為法治時代的意識形態。作者試圖從法律方法論的角度闡明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關係;認為法治思維可以抑制權力的傲慢,但是需要法律人對以往法學所揭示的“法治思維的前提之殤”進行修復,建構法律推理的大前提,以便使所有的判斷都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既不純粹地根據制定法的推論或解釋,也不拋開制定法的規定去探尋“法律”的實質意義,而是在遵循法律規則和法律思維規則的基礎上,探尋恰當的、用於說服的裁判理由,在思維的過程中落實法治作為規則治理的事業。在法治時代需要把法律的運用當成一門藝術,把法律、價值、社會與案件事實結合起來,在法律運用中謀篇布局、統籌帷幄,使人們的法治思維建構在法律推理、法律解釋、法律論證和法律修辭等方法論的基礎之上,通過“我要給你講法治”來實現司法公正。
基本介紹
- 書名:法律方法文庫:法治思維及其法律修辭方法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3年1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1853579
- 作者:陳金釗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383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法律方法文庫:法治思維及其法律修辭方法》主要是圍繞著法治思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法律修辭方法描述了六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法治思維的形成需要排除革命的思維,要學會運用法律約束政治以及其他權力的行使。第二,把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作為治國理政的新方法,需要改變權利與權力的關係。第三,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核心意義在於用法律限制權力的任意行使,要求各級領導幹部用法治方式進行社會管理創新,化解社會矛盾。第四,對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理解、解釋和運用應該與法律方法論結合起來,以避免出現背離法治精神的集體誤讀。第五,運用法律方法修復法治思維的可能性。第六,在描述了法治思維的基礎理論以後,對法律修辭方法進行專業性研究。
作者簡介
陳金釗,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山東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會執行會長、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法學會法律方法研究會會長、CSSCI集刊《法律方法》主編。
圖書目錄
導論:研究法律修辭方法提升法治思維水平/1
一、修辭學與法律修辭學/2
二、法律修辭學是研究法治思維方式的綜合性學科/10
三、法治思維與法律修辭方法/14
第一章對法治思維的解讀/21
一、什麼是法治思維?/22
(一)法治思維的含義與特徵/24
(二)法治方式的思想史解讀及其現實意義/33
(三)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關係/36
二、重塑法治之法,確定法治思維的前提/39
(一)法律不確定性命題使根據法律的思考無法展開/40
(二)簡潔的司法三段論難以描述法治思維的過程/44
(三)實質法治雖然飽含著美好的理想但卻存在背離法治的思維傾向/45
(四)絕對依賴形式法治的思維,會導致道德判斷力下降/47
三、在法治戰略中構建法治思維/49
(一)法治思維包含用法律改造社會的戰略/50
(二)法治思維需要用法律話語構造意識形態/54
(三)用法治方式管理社會,需要提升法律方法的地位/56
(四)確立法治思維需要消解政法思維的絕對性/57
第二章對法治方式的詮釋/60
一、法治方式的概念及特徵/61
(一)法治方式是基於法治思維所衍生的行為方式/62
(二)法治方式是平和、理性地解決糾紛處理問題的方式/66
(三)法治方式的特徵與風格/68
二、法治方式是治國理政的手段/74
(一)協調法治方式與改革思維的“對立”/75
(二)社會轉型中的法治方式既是改革的手段也是目標/78
(三)法治方式是一種治國理政、解決糾紛的修辭方式/81
三、法治方式的意義及其難題/85
(一)法治方式對社會長期穩定和諧有重大意義/86
(二)用法治方式可以帶來公平的社會,從而減少矛盾與衝突/89
(三)法治方式可以保證經濟的可持續發展/91
(四)法治方式在技術或方法上的難題/92
(五)高尚道德以及其他實質法治的風險/94
第三章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意蘊/98
一、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政治意義/99
(一)用法治方式約束、規範政治行為/100
(二)法治思維代替政法思維,實現政治意識形態的轉變/101
(三)提升法治思維水平轉變決策方式/104
二、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社會功能/105
(一)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意味著法律話語權的張揚/106
(二)法治思維應變為日常思維/109
(三)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運用,意味著文明管理的開始/111
三、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方法論途徑/113
(一)改變權勢思維重視法律修辭方法/113
(二)需要尊重法律規則和程式,掌握理解、解釋和運用法律的方法/116
(三)在社會轉型中,價值衡量與法律論證方法將凸顯出新的活力/117
第四章用法治思維抑制權力的傲慢/120
一、法治思維的根本是限制權力的任意行使/121
(一)現代法治的核心意義是限制權力/123
(二)法治思維思想根基是法治理想主義/126
(三)法治思維的形式特徵是根據法律的思考/130
二、法治思維是用權利話語替代權力修辭的絕對性/135
(一)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的權力修辭/136
(二)以權利為導向建構法治思維的路徑/139
(三)把法律作為修辭構建法治思維模式/142
三、用法治思維抑制權力的傲慢,讓權力回歸謙遜/145
(一)權力的傲慢是法治的“敵人”/146
(二)抑制權力的傲慢就要強調形式法治的積極作用/150
(三)尊重法治的權威讓權力回歸謙遜/153
第五章法治思維的形成:權力修辭向法律話語的轉變/159
一、權力修辭的特徵與危害/160
(一)由於權力氣場的作用,權力修辭常常缺乏講理氛圍/161
(二)權力修辭隨時都可以毀壞法治/163
(三)權力修辭主導的思維定式是對自由、民主的摧殘/165
二、權力修辭向法律話語轉變的必要性/167
(一)法律話語的特質/167
(二)法律話語的意義/170
(三)權力修辭轉向法律話語的必要性/172
三、如何實現權力修辭向法律話語的轉變/176
(一)把法律作為修辭,以法律話語主導場效應/177
(二)充分利用權力行使中的那些接近法治的規則/179
(三)藉助權利話語,平衡權力的張揚/181
第六章法治之法與法治思維的前提確定/186
一、由法律的不確定所引發的法治不可能性/187
(一)對法治之法是什麼的追問所導出的法治不可能性/188
(二)法律客觀性的失落導致法律決斷論受挫/190
(三)法律的不確定性導致法律權威的失落/194
二、重塑法治之法,探尋法律的確定意義/197
(一)理性對待法治的不可能性理論/198
(二)在尊重製定法權威的基礎上開放法治之法/202
(三)尊重一般法律的穩定性,塑造具體的法治之法/204
三、通過方法修復法治思維的前提之殤/207
(一)法律方法論的劃界對法治實現的意義/208
(二)把邏輯規則視為法律的組成部分,在推理中實現法治/212
(三)強化法律規範的權威,在解釋中限權/216
(四)把法律作為修辭,改造思維方式/219
第七章把法律作為修辭及其法律修辭/223
一、“把法律作為修辭”的問題意識/224
(一)把法律作為修辭打破思維中的法律沉默/225
(二)把法律作為修辭,擺脫對邏輯的過度依賴/228
(三)把法律作為修辭,為碎片化的法律尋找出路/231
……
第八章法律修辭及其法律話語權
第九章把法律作為修辭,我要給你講法治
第十章解決“疑難”案件的法律修辭方法
一、修辭學與法律修辭學/2
二、法律修辭學是研究法治思維方式的綜合性學科/10
三、法治思維與法律修辭方法/14
第一章對法治思維的解讀/21
一、什麼是法治思維?/22
(一)法治思維的含義與特徵/24
(二)法治方式的思想史解讀及其現實意義/33
(三)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關係/36
二、重塑法治之法,確定法治思維的前提/39
(一)法律不確定性命題使根據法律的思考無法展開/40
(二)簡潔的司法三段論難以描述法治思維的過程/44
(三)實質法治雖然飽含著美好的理想但卻存在背離法治的思維傾向/45
(四)絕對依賴形式法治的思維,會導致道德判斷力下降/47
三、在法治戰略中構建法治思維/49
(一)法治思維包含用法律改造社會的戰略/50
(二)法治思維需要用法律話語構造意識形態/54
(三)用法治方式管理社會,需要提升法律方法的地位/56
(四)確立法治思維需要消解政法思維的絕對性/57
第二章對法治方式的詮釋/60
一、法治方式的概念及特徵/61
(一)法治方式是基於法治思維所衍生的行為方式/62
(二)法治方式是平和、理性地解決糾紛處理問題的方式/66
(三)法治方式的特徵與風格/68
二、法治方式是治國理政的手段/74
(一)協調法治方式與改革思維的“對立”/75
(二)社會轉型中的法治方式既是改革的手段也是目標/78
(三)法治方式是一種治國理政、解決糾紛的修辭方式/81
三、法治方式的意義及其難題/85
(一)法治方式對社會長期穩定和諧有重大意義/86
(二)用法治方式可以帶來公平的社會,從而減少矛盾與衝突/89
(三)法治方式可以保證經濟的可持續發展/91
(四)法治方式在技術或方法上的難題/92
(五)高尚道德以及其他實質法治的風險/94
第三章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意蘊/98
一、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政治意義/99
(一)用法治方式約束、規範政治行為/100
(二)法治思維代替政法思維,實現政治意識形態的轉變/101
(三)提升法治思維水平轉變決策方式/104
二、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社會功能/105
(一)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意味著法律話語權的張揚/106
(二)法治思維應變為日常思維/109
(三)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運用,意味著文明管理的開始/111
三、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方法論途徑/113
(一)改變權勢思維重視法律修辭方法/113
(二)需要尊重法律規則和程式,掌握理解、解釋和運用法律的方法/116
(三)在社會轉型中,價值衡量與法律論證方法將凸顯出新的活力/117
第四章用法治思維抑制權力的傲慢/120
一、法治思維的根本是限制權力的任意行使/121
(一)現代法治的核心意義是限制權力/123
(二)法治思維思想根基是法治理想主義/126
(三)法治思維的形式特徵是根據法律的思考/130
二、法治思維是用權利話語替代權力修辭的絕對性/135
(一)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的權力修辭/136
(二)以權利為導向建構法治思維的路徑/139
(三)把法律作為修辭構建法治思維模式/142
三、用法治思維抑制權力的傲慢,讓權力回歸謙遜/145
(一)權力的傲慢是法治的“敵人”/146
(二)抑制權力的傲慢就要強調形式法治的積極作用/150
(三)尊重法治的權威讓權力回歸謙遜/153
第五章法治思維的形成:權力修辭向法律話語的轉變/159
一、權力修辭的特徵與危害/160
(一)由於權力氣場的作用,權力修辭常常缺乏講理氛圍/161
(二)權力修辭隨時都可以毀壞法治/163
(三)權力修辭主導的思維定式是對自由、民主的摧殘/165
二、權力修辭向法律話語轉變的必要性/167
(一)法律話語的特質/167
(二)法律話語的意義/170
(三)權力修辭轉向法律話語的必要性/172
三、如何實現權力修辭向法律話語的轉變/176
(一)把法律作為修辭,以法律話語主導場效應/177
(二)充分利用權力行使中的那些接近法治的規則/179
(三)藉助權利話語,平衡權力的張揚/181
第六章法治之法與法治思維的前提確定/186
一、由法律的不確定所引發的法治不可能性/187
(一)對法治之法是什麼的追問所導出的法治不可能性/188
(二)法律客觀性的失落導致法律決斷論受挫/190
(三)法律的不確定性導致法律權威的失落/194
二、重塑法治之法,探尋法律的確定意義/197
(一)理性對待法治的不可能性理論/198
(二)在尊重製定法權威的基礎上開放法治之法/202
(三)尊重一般法律的穩定性,塑造具體的法治之法/204
三、通過方法修復法治思維的前提之殤/207
(一)法律方法論的劃界對法治實現的意義/208
(二)把邏輯規則視為法律的組成部分,在推理中實現法治/212
(三)強化法律規範的權威,在解釋中限權/216
(四)把法律作為修辭,改造思維方式/219
第七章把法律作為修辭及其法律修辭/223
一、“把法律作為修辭”的問題意識/224
(一)把法律作為修辭打破思維中的法律沉默/225
(二)把法律作為修辭,擺脫對邏輯的過度依賴/228
(三)把法律作為修辭,為碎片化的法律尋找出路/231
……
第八章法律修辭及其法律話語權
第九章把法律作為修辭,我要給你講法治
第十章解決“疑難”案件的法律修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