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措施,推進科教興縣戰略的實施;研究全縣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建立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
(五)研究制定加速高新技術發展的辦法和措施,負責組織制訂全縣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新產品試製計畫、成果推廣計畫及其它各類科技計畫,指導全縣民營科技工作,組織工業、農業科技項目的協作攻關,推動農村和企業科技進步。
(六)制訂有關技術市場的政策法規草案、管理全縣技術市場;負責契約法相關條款的實施、監督檢查。
(七)管理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統計、獎勵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縣級科學獎勵項目的審查、申報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