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縣監察局

修武縣監察局1988年成立,與縣紀委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履行兩種職能。人員編制共27人。領導職數7人。下設11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修武縣監察局
  • 單位性質:地方政府機關
  • 成立時間:1988
  • 主要職能: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工作職責,內設科室,

工作職責

(一)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上級黨委、紀委及縣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黨的紀律,尤其是黨的政治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保證政令暢通。
(二)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監察機關和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省、市、縣人民政府頒發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調查並處理縣直各部門、各單位、各鄉鎮黨組織和縣管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的比較重要的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並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政府及縣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調查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國家公務員和鄉鎮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做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組織開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專項治理;查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
(六)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按照對領導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的要求,做好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工作;對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七)負責對全縣黨的紀檢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訂全縣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八)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會務、接待、信息、安全保衛督查、對外聯絡工作和機關內部事務的綜合協調、行政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負責本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和工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
(二)監察綜合室
主要職責:負責收集、綜合全縣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事務;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及組織協調;起草各種行政監察工作檔案和情況報告;負責以縣監察局名義與縣政府及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聯繫;承辦縣監察局召開的專項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的工作聯繫與管理;承辦局長辦公會議交辦的事宜。
(三)宣傳教育室
主要職責: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對黨員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進行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擬定全縣紀檢監察幹部培訓規劃,組織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承辦全縣紀檢監察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和政策研究工作。
(四)執法監察室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專項檢查工作;參與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檢查、指導全縣執法監察工作。
(五)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負責各鄉鎮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各鄉鎮管理的幹部和縣直各部門、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縣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調查工作,監督、檢查各鄉鎮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和縣直各部門、單位、企事業單位縣管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
(六)案件審理室
主要職責:負責審理由縣紀委、縣監察局查處和同級黨委、政府審批的案件;審理報送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審批的案件;審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報送的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審核重要的備案案件;直接受理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受理黨員、國家工作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和需要複查、複議、複審、覆核的案件;檢查、指導全縣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
(七)信訪室(縣人民政府舉報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查辦、督辦信訪舉報案件;綜合反映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信訪監督工作;檢查、指導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
(八)縣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落實上級部署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專項治理工作;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組織實施全縣性主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和實施責任追究;承辦縣委、縣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分析全縣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提出糾正帶有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的工作意見;督促、檢查、指導各鄉鎮、縣直單位的糾風專項治理和糾風建設,組織行風評議工作。
(十)行政效能監察室(縣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職責:加強對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政策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制訂有關政策性規定和保障措施;嚴肅查處破壞經濟環境、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案件;組織、指導、綜合協調全縣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十一)案件監督管理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案件管理工作;綜合、統計、調研、分析全縣案件查處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跟蹤督辦重要案件(線索)、領導批辦案件、本機關自辦案件、指導協調查辦案件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縣案件管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案件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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