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1957年海船所有人責任限制國際公約的1979年議定書

《修正1957年海船所有人責任限制國際公約的1979年議定書》是1979年12月21日簽訂的海運議定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修正1957年海船所有人責任限制國際公約的1979年議定書
  • 條約分類:海運
  • 簽訂日期:1979年12月21日
  • 時效性:尚未生效
  • 條約種類:議定書
  • 簽訂地點:布魯塞爾
  修正1957年海船所有人責任限制國際公約的1979年議定書
簡介
本議定書於1979年12月21日在布魯塞爾通過,尚未生效。
本議定書各締約國,
均為1957年10月10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海船所有人責任限制國際公約的締約國,茲達成協定如下:
第Ⅰ條在本議定書中,“公約”意指1957年10月10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海船所有人責任限制國際公約及其簽署議定書。
第Ⅱ條
1.公約第3條第1款用下述內容代替:
“1.船舶所有人根據第1條規定,可以限制其責任的金額為:
(a)如事件只引起財產索賠,按船舶噸位每噸66.67計算單位計算的總額;
(b)如事件只引起人身索賠,按船舶噸位每噸206.67計算單位計算的總額;
(c)如事件既引起人身索賠,又引起財產索賠,按船舶噸位每噸206.67計算單位計算的總額,其中第一部分按船舶噸位每噸140計算單位計算的金額,應專門用於賠付人身索賠,而第二部分按船舶噸位每噸66.67計算單位計算的金額,用於賠付財產索賠,但如第一部分金額不足以賠付全部人身索賠,這項索賠的未賠付差額,應與財產索賠按比例並列,從第二部分基金中賠付。”
2.公約第3條第6款用下述內容代替:
“6.本條第1款所述的計算單位,是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的特別提款權。該款所述的數額應按照船舶所有人應設立責任限制基金之日、付款之日或根據尋求責任限制所在國的法律等同於此項付款的擔保提供之日,該國貨幣的價值,折算成該國的貨幣。凡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的締約國,其以特別提款權表示的本國貨幣的價值,應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上述日期在其進行營業和交易中適用的現行定值辦法計算。非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的締約國,其以特別提款權表示的本國貨幣的價值,應按該締約國確定的辦法計算。
7.但是,非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且其法律不允許適用本條第6款規定辦法的締約國,可在批准或加入1979年議定書之時,或在此後任何時候,聲明在其領土內適用的本公約所規定的責任限制,確定為如下:
(a)有關本條第1款第(a)項,為1000貨幣單位;
(b)有關本條第1款第(b)項,為3100貨幣單位;
(c)有關本條第1款第(c)項,分別為3100、2100和1000貨幣單位。
本款所指的貨幣單位,相當於純度為千分之九百的黃金65.5毫克。本款所述的數額折算成一國貨幣時,應按該國的法律辦理。
8.本條第6款末句所述的計算和本條第7款所述的折算,其方式應使本條第1款所述金額在以締約國本國貨幣表示時,儘可能具有與這一金額以計算單位表示時的相同真實價值。締約國應將本條第6款所述計算方式,或本條第7款所述折算結果,在交存1979年議定書的批准檔案或加入檔案時,或在利用本條第7款規定的選擇權時,以及計算方式或折算結果發生變動時,通知保管人。”
3.公約第3條第7款應重新編為第3條第9款。
第Ⅲ條本議定書應向公約簽字國或締約國開放,以供簽字。
第Ⅳ條
1.本議定書須經批准。
2.非公約締約國的任何國家批准本議定書,具有批准公約的效力。
3.批准書由比利時政府保存。
第Ⅴ條
1.非第Ⅲ條所指的國家,可加入本議定書。
2.加入本議定書具有加入公約的效力。
3.加入檔案應由比利時政府保存。
第Ⅵ條
1.本議定書自六份批准書或加入書交存之日起三個月後生效。
2.對於任何在第六份批准書或加入書交存後批准或加入本議定書的國家,本議定書自交存其批准書或加入書三個月後生效。
第Ⅶ條
1.任何締約國可通過向比利時政府提交通知退出本議定書。
2.退出自比利時政府收到該項通知之日起一年後生效。
第Ⅷ條
1.任何一個國家可在簽署、批准或加入當時,或此後任何時候,通過向比利時政府提交書面通知,聲明由其負責國際關係的領土中,哪些適用本議定書。本議定書自比利時政府收到該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後擴大適用至通知中所述領土,但不得早於本議定書對該國生效之日。
2.如果公約尚未適用於這些領土,則此種擴大同樣適用於公約。
3.根據本條第1款已作出聲明的任何締約國,均可以在其後任何時候,通過向比利時政府提交通知,聲明本議定書停止擴大適用於此種領土。這種退出自比利時政府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一年後生效。
第Ⅸ條比利時政府應將下列事項通知簽字國和參加國:
1.根據第Ⅲ、Ⅳ和Ⅴ條得到的簽字、批准和加入的情況;
2.根據第Ⅵ條本議定書將生效的日期;
3.根據第Ⅷ條有關適用領土的通知;
4.根據第Ⅱ條所作的聲明和通知;
5.根據第Ⅶ條得到的退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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