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報紙條例》於1915年7月10日以大總統名義發布。 該條例是袁世凱政府鉗制新聞事業發展的又一舉措,是《報紙條例》的繼續與修繕。《報紙條例》是袁世凱政府為使其摧殘輿論暴行合法化,根據《大清報律》和《日本新聞紙條例》所制定與頒行的,對新聞界實施全面管制的專門法律,《修正報紙條例》在一年後頒布,對此前報律進行了修改和補充,並無實質性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