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農林學院園藝學院學生會

信陽農林學院園藝學院學生會

信陽農林學院園藝學院學生會成立於2002年,是在院黨總支領導和院總支指導下的學生民眾組織,多年來秉承“志向立高遠,學問做精細”的校訓,堅持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和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原則,培養同學全面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園藝學院學生會
  • 外文名:College of Horticulture
  • 簡稱:學生會
  • 創辦時間:2002年
  • 所屬地區:河南.信陽
  • 類別:公立
簡要介紹,組織機構,歷史沿革,建設宗旨,現任領導,組織章程,

簡要介紹

園藝學院學生會是在園藝學院黨總支的正確領導下和院總支的精心指導下依照學校規章制度和學院本會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學生民眾性組織。多年來,我院學生會在學院領導老師的大力支持下,廣大同學的擁戴愛護中茁壯成長。學生會積極配合園藝學院團總支工作,組織開展學生科技、文化、體育活動,豐富同學課餘生活,倡導進取向上的學風,開拓視野,鍛鍊同學們的思維及實踐能力,凝聚園藝學院同學的向心力和集體智慧,提升同學們的集體榮譽感,樹立和發揚我院的良好精神風貌以及文明之風。
信陽農林學院園藝學院學生會
獲得榮譽
園藝學院學生會代表最廣大學院同學們的利益,是聯繫學校與學院、學院與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發展與繁榮園藝特色文化的舞台和基地,是培養大學生全面成才的主要載體。我們堅持以突出人性關懷,強調團隊精神為發展理念,務求達到持志力行、勤勉進取、追求卓越的境界。在繼續發揚前人勇於開拓創新的優良傳統的同時,我們通過開展各類學術、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不斷完善自身建設,追求更高層次的目標,努力提高學生會的各方面品位,體現學生會“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
在黨的領導和團組織的指導下,我院學生會以支持培養同學全面發展為基本方針,急同學之所急,想同學之所想,努力工作,發揚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精神。可以說,信陽農林學院園藝學院學生會已漸漸從幼稚趨向成熟。“繼往開來,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求真務實,腳踏實地,自強不息”,二十四字,字字貫穿於我們高效的工作服務中。我們堅信,我們的努力會讓我們的工作在未來的日子裡更上一個新台階。

組織機構

園藝學院學生會的設定機構主要由主席團下屬的各個部門包括:組織部、宣傳部、社團部、青工部、學習部、體育部、文藝部、女生部、安全部、生活部。
類別
名稱
職責
納新人數
檢查部門
學習部
主要負責定時舉辦一些活動以調動同學們的學習熱情及積極性。
6-10
安全部
主要負責檢查學校男生宿舍每晚的住宿情況以確保其人身安全。
6-10
體育部
主要在早上六點半檢查出操情況,組織與體育有關的活動、比賽。
6-10
生活部
主要職責定期檢查學校男生宿舍內務情況以確保宿舍的乾淨整潔。
6-10
女生部
主要職責檢查女生晚安全及早內務等。
6-15
服務部門
組織部
負責黨、團申請、關係轉接、組織各種活動,清理校園內小廣告。
6-10
宣傳部
做活動展板、板報,在學校官網發表文章等。
6-10
社團部
負責學生社團、協會的日常工作。
6-10
青工部
負責管理髮放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補給品,組織志願服務。
6-10
文藝部
組織、參與學校的各種活動與演出。
6-10

歷史沿革

2002年創建園藝林學系隨即成立園藝林學系學生會,2009年更名為園藝系學生會,2015年再次更名園藝學院學生會.

建設宗旨

(一)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二)倡導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三)擔當學校各部門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維護同 學的正當權益;
(四)開展校園文化活動,豐富本會會員生活。

現任領導

學 生 會 主 席: 楊 程
團總支副書記: 朱文平
學生會副主席: 楊 勇、史亞鵬、孫慶君
學 生 會 秘 書: 劉永民、柯明陽
團 總 支 秘 書: 王 玥、張彩雲

組織章程

信陽農林學院園藝學院學生會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園藝學院學生會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園藝系學生會的內部管理、提高園藝學院學生會幹部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學生會組織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學生幹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幹,要熱心為同學服務,關心他人,主動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會制度
例會是園藝學院學生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院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本系例會定於每周一晚上19:00於2A318召開,如有特殊情況再令行通知。
例會或者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一)提前五分鐘以上到會,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會。
(二)請假必須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請。請假要辦理正規的請假手續
(三)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四)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五)各部門召開本部會議時必須邀請分管本部主席團成員。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主席團對各項工作有決策權。各部門要在主席團或分管主席、秘書的帶領下,積極、主動、努力地完成各項工作。
(二)各部在新學期開學前,擬一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畫交主席團秘書處。
(三)各部在學期末,先交電子版的本學期工作總結和下學期工作計畫各一份給分管本部主席團成員審閱通過後,再交電子版和紙質版的給主席團秘書處存檔,秘書處再將工作計畫和活動策劃匯總。
(四)各部組織活動前兩周交工作計畫(批准的完善的活動策劃)由主席團審核通過,活動結束後三天之內交工作總結。
(五)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式組織各項工作。
(六)各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學生會主席團秘書處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的完成,不得拖延。
(七)主席團秘書處負責弄好電子檔案制度,把一切書面檔案進行電子存檔,以便日後保存和調動。
(八)各部的一切總結、策劃、工作計畫等檔案,紙張均要求A4大小,格式按照文稿格式要求,以便秘書處電子存檔。
第四章財務制度
(一)園藝學院學生會經費在系學工組監督下獨立支配。
(二)園藝學院學生會是為同學們服務的組織,經費和收入都要用在為同學們服務這一目的上,學生會對財務實行統一管理。
(三)園藝學院學生會日常開支由主席團和秘書處審核、批准、報銷。
(四)園藝學院學生會大型活動經費應當在活動前製作經費預算表交主席團秘書處備案。活動期間由主要負責部門統籌經費,活動結束後應將製作經費結算表並附發票以及清單交主席團秘書處,由主席團和系學工組進行審核。
(五)園藝學院學生會各部門的報銷憑據一律採用正規發票,不得亂報或虛報金額,由主席團及秘書處進行審計和監督。任何活動的經費使用都必須在活動開展前的計畫書上打出經費預算,以節約高效為宗旨。報銷發票須有所報銷活動、報銷部門、報銷日期、經手人、審核人、負責部長、主席和對應分管該部主席團成員的簽名,並努力做到少用錢、不亂花錢。報銷須嚴格執行財務紀律。
(六)園藝學院學生會各項活動必須嚴格按照預算運用經費,活動實際經費不得超出預算經費。如在活動開展中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活動經費,必須報主席團批准。
(七)聯繫贊助的同時必須留取贊助方的有效聯繫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電話等)以便日後查看。
(八)園藝學院學生會搞的任何活動的帳目應清楚明了,由主席團及秘書處審查,並定期向全體同學公布收支情況。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一)考核辦法
1.院學生會主席、團總支副書記加8次,
2.院學生會副主席加7.5次。
3.院主席團秘書、團總支秘書加7次。
4.院學生會部長6.5次、副部長6次。
5.院學生會幹事除女生部4次.其餘均為3次。
6.院各學生班級班長、團支書加6.5次。
(二)評定標準
1、主席團成員
主席、團總支副書記由園藝學院團總支、學工組進行評定加分,基礎分15分,浮動分0—9分;
副主席、主席團秘書、團總支秘書由主席、團總支副書記進行評定加分,基礎分13.5分,浮動分0—9分。
2、各部門
部長由分管其主席團成員進行評定加分,基礎分10.5分,浮動分0—9分;
副部長由其部長進行評定加分,基礎分9分,浮動分0—9分;
幹事由其副部長進行評定加分,基礎分3分,浮動分0—6分;
成員(各部納新至幹事競選期間)由其副部長進行評定加分,基礎分3分,浮動分0—3分。
3、各學生班
各班長、團支書由主席團進行評定加分,基礎分10.5分,浮動分0—9分;
各班委由其班長、團支書參考主席團匯總的德育分情況進行評定加分;
各班學生尤其班長、團支書參考主席團匯總的系部德育分情況進行評定加分。
(三)個人積分量化標準適用於各個部門所有成員。
1、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1)主席團例會:主席團成員、各部長、班長團支書遲到一次扣除職務分1分;有事、病假不能到會的應提前向主席團請假,無故未到一次扣2分。
(2)各部門例會:部門幹事(成員)遲到一次扣除職務分0.5分;有事、病假不能到會的應提前向部長請假,無故未到一次扣1分。
(3)主席團、各部門臨時通知的緊急會議:被通知人員無故未到一次扣2分。
(4)各項活動的現場值班遲到一次扣除職務分0.5分,無故未到一次扣除職務1分。
(5)值班期間工作散漫,不負責任,態度不端正,敷衍了事,有工作失誤者扣除職務分1.5分。
(6)組織部、通訊部月評於每月3號前交至系學生會辦公室(2a318)遲交部門扣除其部長職務分0.5分。
(7)安全部、體育部、生活部、學習部、女生部周評於每周一晚交至系學生會辦公室(2a318)遲交部門扣除其部長職務分0.5分。
(8)各部門月總結於每月20號交至主席團秘書,遲交者按有關規定扣除職務分0.5分
2、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①向上級提合理意見和建議並且被採納的每次加2-4分。
②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院或園藝學院贏得榮譽者每次加2-4分。
③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積極者加2-4分。
④拉來贊助者每次加2-5分。
(四)各個部門的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5~9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5~9分。
(2)本部門副部長和幹事認為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主席團和秘書處的調查屬實的扣2~5分。
(3)其他部門部長認為部長工作不佳或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主席團和秘書處調查屬實的扣2~5分。
(五)各個部門的副部長協助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一定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副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3~7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3~7分。
(2)未經部長批准擅自開展工作視影響大小扣2~4分。
(六)秘書處必須將每月的考勤結果在下個月例會上公布。
(七)考核的時間和內容如有改變按照秘書處規定。
第六章獎懲制度
(一)懲罰標準:
①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吉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視情節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警告、停職、開除。
②言行嚴重敗壞學院、學生會形象者,視情節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警告、停職、開除。
③期末考試有一科補考者,考察期為兩周,表現良好可以繼續留任原職。兩科或兩科以上補考者則勸其辭職,專心搞好學習。
④考試違反紀律或作弊者,一經查實,自動退出系學生會。
⑤各部成員拉來贊助存在瞞報或不報者由主席團和秘書處負責審查,並視情節扣6-10分,嚴重者予以開除處分。
(二)考核評優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部門的考核,考核項目包括部門表現(參與舉辦的活動、策劃總結),部門個人表現(活動表現、出勤情況、上課情況)。一月內有活動的部門按照規定按時交活動策劃,沒有活動的部門要在考核時間(每個月二十號)之前上交部門一月的工作總結;個人表現是根據秘書處、安全部、學習部、體育部、生活部、組織部的記錄進行考核。
(2)每學期進行一次評優活動,各部由部長及副部長以“平時評分”和“總評”為依據,確定一名優秀幹事人選,部長及副部長評優由主席團和秘書處成員負責。
(3)優秀幹事人選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各部會議缺勤不得超過兩次。
B積極配合各部長副部長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現突出,並能提出對所開展工作有建設性的建議,有一定的領導組織能力。
C不得有違紀行為,尊重各部部長、副部長及主席團、秘書處成員。
第七章請假制度
為了學生會的規範化發展,提高學生會的紀律性,規範學生會成員的請假,現制訂以下條例:
(一)本制度適用於一切學生會成員在學生會日常值班、簽到,各種會議以及要求學生會成員參加的一切活動過程中的請假事宜。
(二)請假分事前請假和事後請假。
(三)請假條一式兩份。一份上交到秘書處,秘書處做好記錄;一份留在本部門,由部長保管。
(四)主席團成員需請假者應向主席請假,請假條經主席簽字後方能生效。
(五)副部級以上(主席團除外)的人員請假的,需本人持書面請假條到分管本部主席團成員處請假,分管本部主席團成員審查後認為請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主席團成員簽字批准;審查後認為請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準假。
(六)幹事(成員)請假需本人持書面請假條當面交本部部長,經本部部長審查後認為請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長簽字批准,並上交紀監部。
(七)請假必須在活動前一天提交請假條到秘書處。如出現緊急狀況,需要緊急請假者(如正在活動中或者在活動前夕),必須打電話向部長請假,部長同意後由部長到紀監部請假,事後補交請假條。
(八)請假條須於值班、會議或活動前交秘書處備案。
(九)請假條格式不對者請假無效,當缺到處理。
(十)沒有請假或未被準假而私自不值班、不出席會議或不參加活動的,按按本制度第五章有關處罰規定執行。
(十一)請假人虛構請假事由或者主席、分管副主席、部長未盡審查職責的,對直接責任人員按本制度第五章有關處罰規定執行。
(十二)事後請假僅適用於在事態緊急,或其他客觀上不能按事前請假制度執行。事後請假為在值班、會議和活動前向部長或分管副主席的口頭請假,於值班、會議、活動後補交書面假條,陳述請假事由。
(十三)主席團會議、部門例會、全體大會不得使用事後請假。
(十四)事後請假需在活動結束後兩天內,由本人持書面請假條當面交上一級審查,審查後認為事後請假成立的,由其簽字,補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記錄;審查後認為事由不成立的,按本制度第五章有關處罰規定執行。
(十五)請各部門嚴守自律,遵照執行。
第八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信陽農林學院園藝學院學生會主席團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二)園藝學院學生會各部門可制定各部門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制度相牴觸。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實施。
信陽農林學院園藝學院學生會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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