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河南省2010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實施意見》(豫發〔2010〕1號),按照《財政部關於 2010 年度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金〔2010〕49號)要求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原則,結合中央有關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河南省2010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10年
  • 地點:信陽市溮河區
  • 類別:相關辭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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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轉發河南省2010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
溮政辦〔2010〕39號
各鄉、鎮、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河南省2010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豫政辦〔2010〕23號)已經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信政辦〔2010〕83號),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轉發河南省2010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的
通知
信政辦〔2010〕8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河南省2010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 (豫政辦〔2010〕73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詳細內容

河南省2010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
一、保險品種
2010年我省農業保險品種包括:
(一)中央財政補貼的保險品種:玉米、小麥、水稻、棉花、能繁母豬、奶牛。
(二)地方財政補貼的保險品種:菸葉、肉雞。
各省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地方財政補貼的保險品種。
二、保險範圍
玉米、能繁母豬和奶牛保險在全省範圍開展;小麥保險在洛陽、駐馬店市所有縣(市、區)開展;水稻保險在信陽市所有縣(市、區)開展;棉花保險在南陽、周口市所有縣(市、區)開展。
菸葉保險在洛陽、三門峽市開展,肉雞保險在焦作市修武縣開展。
在省定政策性農業保險地區以外,其他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開展上述險種及新險種的保險工作,積極探索多樣化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模式。
三、保險責任、保險金額及費率
(一)保險責任
1、種植業。玉米、小麥、水稻、棉花的保險責任為保險契約中列明的因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病蟲草鼠害等對投保農作物造成的損失。菸葉的保險責任為雹災、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風災、暴雨、病毒病、黑莖病造成的絕收、改種。
2、養殖業。能繁母豬、奶牛的保險責任為重大病害、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保險個體直接死亡。
(1)重大病害包括:
能繁母豬:豬丹毒、豬肺疫、豬水泡病、豬鏈球菌、豬乙型腦炎、附紅細胞體病、偽狂犬病、豬細小病毒、豬傳染性萎縮性鼻炎、豬支原體肺炎、旋毛蟲病、豬囊尾蚴病、豬副傷寒、豬圓環病毒病、豬傳染性胃腸炎、豬魏氏梭菌病,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藍耳病及其強制免疫副反應。
奶牛: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牛焦蟲病、炭疽、偽狂犬病、副結核病、牛傳染性鼻氣管炎、牛出血性敗血症、日本血吸蟲病。
(2)自然災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風災、雷電、地震、冰雹、凍災。
(3)意外事故包括:山體滑坡、土石流、火災、爆炸、建築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肉雞的保險責任為火災、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風災、暴雨、雪災導致雞舍倒塌造成的死亡,雞新城疫、傳染性法式囊炎、高致病性禽流感、低致病性禽流感、傳染性支氣管炎、雞慢性呼吸道病、雞大腸桿菌、傳染性喉氣管炎、馬立克氏病、雞白痢、雞球蟲病造成的死亡。
(二)保險金額及費率
農業保險工作按照“低保障、廣覆蓋”的原則開展。每個品種的保額按照物化成本或其生理價值(包括購買價格和飼養成本)確定。
玉米每畝保額為192元,費率為6%,每畝保費11元;小麥每畝保額為311元,費率為6%,每畝保費18元;水稻每畝保額為263元,費率為6%,每畝保費15元;棉花每畝保額為267元,費率為6%,每畝保費16元;菸葉每畝保額為500元,保險費率為4.8%,每畝保費24元。能繁母豬每頭保額為1000元,費率為6%,每頭保費60元;奶牛每頭保額為5000元,費率為4%,每頭保費200元;肉雞每隻保額為8元,費率為3.75%,每隻保費0.3元。
四、保險經營方式
我省農業保險遵循政府引導的原則,保險承辦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拓農業保險市場,自主經營、自擔風險。2010年,保險承辦機構由省財政廳、河南保監局會同有關部門按“優勝劣汰”原則評選確定。
五、財政補貼
根據中央和我省有關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2010年我省農業保險繼續實行財政保費補貼政策。
(一)中央財政補貼品種保費分擔比例
種植業:玉米、小麥、水稻、棉花保險保費,中央、省、市、縣級財政分別承擔40%、25%、5%和10%的保費補貼,其中中央、省與鞏義等省直管縣(市)分擔比例為40%、30%和10%,其餘20%由農戶和龍頭企業負擔。
養殖業:能繁母豬保險保費,中央財政負擔50%,地方財政負擔30%,養殖戶負擔20%。地方財政負擔部分,由市、縣級按3∶7的比例分擔,其中鞏義等直管縣(市)全額負擔。奶牛保險保費,中央財政負擔30%,地方財政負擔30%,養殖戶負擔40%。地方財政負擔部分,由市、縣級按3∶7的比例分擔,其中鞏義等直管縣(市)全額負擔。
(二)地方財政補貼品種保費分擔比例
菸葉保費由財政補貼50%、菸草公司承擔40%、農戶負擔10%,即財政補貼12元/畝、菸草公司承擔9.6元/畝、農戶負擔2.4元/畝。
肉雞保費由財政補貼50%、龍頭企業承擔20%、農戶負擔30%,即財政補貼0.15元/只、龍頭企業承擔0.06元/只、農戶負擔0.09元/只。
菸葉和肉雞保費財政補貼資金由市、縣級財政部門安排, 市、縣級分擔比例由市、縣級政府研究決定。
六、風險控制
2010年種植業保險實行最高賠付總額封頂。 單個保險品種全省最高賠付總額以當年該保險品種保費總收入3倍以內封頂。當單個保險品種責任範圍內總損失金額超過當年保費收入的3倍時,按照保費收入3倍與實際損失之比同比例下調對農戶的賠付金額。當全省核定賠付總額在當年保費總收入2倍以內(含2倍)時,由保險承辦機構全額賠付;當全省核定賠付總額超過2倍(最高為3倍)時,超過部分由機構首先通過再保險解決,再保險仍彌補不了的由財政部門和保險承辦機構按1∶1的比例分擔, 其中財政部門負擔部分由省、市、縣(市)按1∶0.5∶0.5的比例分擔,省直管縣按照省、縣(市)1∶1的比例分擔。
能繁母豬、奶牛保險的賠付責任不予封頂,由保險承辦機構對投保者按照保險契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設立農業保險巨災風險金。在市、縣(市)上報本地種植業保險品種簽單完成情況和保費使用進度情況後,省財政將本級財政應承擔的25%的保費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省級保險經辦機構,作為巨災風險準備金,專賬管理,逐年滾存(資金積累達到年度平均保費收入100%左右時為止), 逐步建立應對巨災風險的長效機制。
保險承辦機構要按季向省財政廳、河南保監局報送農業保險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建立農業保險投保及災情理賠報告制度。省財政廳和河南保監局要不定期檢查各險種投保及理賠個案情況,逐步建立農業保險績效評價機制。
七、保險業務操作
為有效開展農業保險工作,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在農業保險的宣傳發動、風險預測評估、專家鑑定、防災防損、理賠發放等方面支持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並督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農業保險各項基礎工作。
(一)規範出單。保險經辦機構應在參保人繳齊保費後再出具保險憑證(見費出單),並據此申請財政保費補貼資金。農戶承擔的保費沒有繳齊,不能作為申請財政保費補貼的依據。各級保險經辦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不收取農戶保費、不收取縣級財政配套資金。
(二)農業保險憑證必須到戶。保險憑證要載明投保品種的詳細資訊、保險責任、保險額度、各級財政提供的保費補貼、投保農戶自繳的保費金額等信息,以及理賠流程、定損辦法等。
(三)保險理賠款必須到戶。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保險條款進行賠付,不得隨意更改理賠標準,堅決杜絕拖賠、欠賠、無理拒賠,同時要簡化理賠流程、減少兌付環節,可通過“一折(卡)通”及時將理賠款項直接發放給參保人。
八、組織領導
為推動我省農業保險工作,省政府決定成立河南省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省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河南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農業廳、畜牧局、水利廳、氣象局、農科院以及保險承辦機構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具體負責日常的組織協調工作。各市、縣(市)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確保農業保險工作順利開展。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一)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本級政府農業保險工作,制定農業保險補貼政策,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的籌集、撥付、結算工作,評價農業保險績效和預警風險。
(二)保監部門負責組織、協調保險承辦機構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監督管理農業保險市場,依法查處農業保險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投保人的合法權益。
(三)農業、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提出行業新險種建議,提供參考費率和保險金額,監控投保品種的生產成本、產量與價格,建立農業保險基礎資料庫;加強對農戶的技術指導,防範農業大面積災害發生,防災防損。
(四)畜牧部門要在耳標監管、疫情防控、承保前鑑定、無害化處理等方面支持配合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向保險經辦機構提供轄區內免疫、無害化處理情況等相關信息;在查勘定損時,協助判斷死亡原因,出具死亡鑑定報告。
(五)氣象、水利部門負責提供氣象預測與分析等氣象服務和水文服務。
(六)省農科院和相關專家協助保險公司查勘定損,提供必要的專業鑑定作為理賠參考依據。
(七)保險承辦機構負責開發適合“三農”的保險產品,提供保險服務,制定保險契約,經營農業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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