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傳輸速率
定義
數據傳輸速率(Data Transfer Rate),是描述數據傳輸系統的重要技術指標之一,指單位時間內信道上所能傳輸的數據量。數據傳輸速率在數值上等於每秒鐘傳輸構成數據代碼的比特數。也是人們常說的“倍速”數。單倍數傳輸時,每秒可以傳輸150kb數據;四倍速
傳輸時,每秒可以傳輸600KB數據;40倍速傳輸時,每秒可以傳輸6MB數據(Internet數據傳輸速率最高可達10Mbps)......以此類推。目前市場上常見的光碟光碟機動器多位40倍速到50倍速。但要注意在實際使用中,受光碟讀速度和CPU傳輸本身的影響,上述速率會大打折扣,而且倍速越高,所打折扣越大。通常,平均傳輸速率能達到3~4MB就不錯了。
單位
數據傳輸速率在數值上,等於每秒鐘傳輸構成數據代碼的二進制比特數,單位為比特/秒,記做bps;
常用的
數據傳輸速率單位有:Kbps、Mbps、Gbps與Tb/s,其中:
1Kbps = 10^3 bps
1Mbps = 10^6 bps
1Gbps = 10^9 bps
1Tbps = 10^12 bps
計算公式
數據傳輸速率計算公式:S=1/T(log 2 N)(其中2是底數相當於lgN/lg2)
其中:T表示碼元傳輸速率,即每秒鐘傳輸的碼元速率
N表示一個脈衝所能表示的有效值狀態(相當於進制數);
信道傳輸速率
綜上所述 信道傳輸速率就是數據在
傳輸介質(信道)上的傳輸速率.而香農在他的著名論文《通信的數學原理》中給出了信道容量的定義和計算,即信道容量是信道輸入信號與輸出信號互信息量的上界.
根據香農的定義以計算證明, 增加
頻寬並不是提高信道容量的好方法。信道容量(信道傳輸速率最大值)是理論上信道傳輸信息的能力的極限,在目前的各種通信技術中,實際能夠達到的信道
吞吐量遠小於這一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