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誠四季紅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信誠四季紅一般指本詞條

信誠四季紅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信誠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信誠四季紅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信誠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30.06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50001
  • 成立日期:20060429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的投資目標為,在有效配置資產的基礎上,精選投資標的,追求在穩定分紅的基礎上,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長。

投資範圍

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其他中國證監會批准的投資工具。其中股票部分重點投資治理結構完善、基本面和成長性好的公司股票,並優先選擇持續分紅、股息收益率較高的公司股票。債券部分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以及高信用等級的企業債和可轉債等債券。

投資策略

(1) 資產配置
本基金在充分借鑑英國保誠集團的資產配置理念和方法的基礎上,建立了適合國內市場的資產配置體系。本基金的資產配置主要分為戰略性資產配置(SAA)和戰術性資產配置(TAA)。
(2) 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配置採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並落實到自下而上的個股研究為主的投資策略。一方面通過巨觀經濟分析和行業分析,確定股票研究的行業重點和方向;另一方面通過深入研究個股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最終確定投資標的,決定個股倉位,控制行業權重風險,完成股票組合配置。
(3) 債券投資策略
本產品債券組合投資於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債券,包括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各種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和可轉債。
本產品採用自上而下的投資方法,通過整體債券配置、類屬配置和個券選擇三個層次進行積極投資、控制風險、增加投資收益,提高整體組合的收益率水平,追求債券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應當採用現金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契約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支付現金;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本基金採用季度結算的收益分配機制:
(1) 分紅結算日:每季最後一個工作日作為每季分紅結算日;
(2) 分紅前提:分紅結算日基金份額淨值超過1.00 元,且基金產生已實現收益;
(3) 分紅比例:本基金進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基金份額淨值超過1.00部分的25%;但分紅金額不得超過已實現收益,且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低於1.00 元;
(4) 分紅登記日與除權日:基金管理人於每季分紅結算日(T 日)決定是否分紅,若確定分紅,經基金託管人核實後,則T+1 日為權益登記日並進行除權,T+7日內實現派息;
若基金已實現收益不足基金份額淨值超過1.00 元部分的25%,在滿足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基金將全部分配已實現收益(每份基金份額的最小分配單位為0.1分)。
7、本基金約定每季度結算收益,但並不保證每季度實現分紅。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
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過4 次,基金契約生效後的下一個季度開始分紅結算;
8、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50%;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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