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中心

依據《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中資商業銀行專營機構監管指引的通知》第四條: 本指引所稱專營機構是指中資商業銀行針對本行某一特定領域業務所設立的、有別於傳統分支行的機構;

第五條 中資商業銀行專營機構類型包括信用卡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用卡中心
  • 外文名:Credit Card Center
  • 所屬行業:金融業
定義,品牌歷史,產品及服務,發卡業務,收單業務,業務服務,轉設要求,社會影響,

定義

依據《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中資商業銀行專營機構監管指引的通知》第四條、第五條 信用卡中心是指商業銀行或其他發卡機構針對信用卡業務(包括發卡業務、收單業務、信用卡服務等)設立的、有別於傳統分支行的機構。

品牌歷史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簡稱“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成立於2004年1月,是浦發銀行設立的專業從事信用卡業務的直屬經營機構,是國內最早獲得金融許可證的信用卡中心之一。
2006年5月18日,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在上海浦東陸家嘴金融貿易區正式揭牌。此舉標誌著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正式成為擁有金融許可證與營業執照的經營機構,招行信用卡中心將成為與招行各地分行平級的機構
2006年09月19日,民生銀行京宣布將該行的信用卡部改設為信用卡中心,並已正式獲得中國銀監會的授牌,成為擁有金融許可證的經營機構。
隨後,平安、興業等眾多商業銀行陸續成立改制或成立信用卡中心

產品及服務

發卡業務

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 發卡業務包括行銷推廣、審批授信、卡片製作發放、交易授權、交易處理、交易監測、資金結算、賬務處理、爭議處理、增值服務和欠款催收等業務環節;

收單業務

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收單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商戶等提供的受理信用卡,並完成相關資金結算的服務。
收單業務包括商戶資質審核、商戶培訓、受理終端安裝維護管理、獲取交易授權、處理交易信息、交易監測、資金墊付、資金結算、爭議處理和增值服務等業務環節。

業務服務

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發卡業務服務機構,是指與發卡銀行簽約協助其提供信用卡業務服務的法人機構或其他組織;

轉設要求

依據《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中資商業銀行專營機構監管指引的通知》第二十條 監管部門應對商業銀行設立專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年度發展規划進行可行性評估,並依據有關行政許可規定,對專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籌建、開業、變更、撤銷以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等事項,根據專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層級,履行必要的行政許可程式

社會影響

上海銀保監局指出:商業銀行的專營機構有別於傳統分支行,是銀行針對某一特定領域業務所設立的、獨立面向社會公眾或交易對手開展經營活動的機構,具有立足本地、服務全國的特點 ,信用卡中心在助力疫情抗擊和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為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社會運行做好金融服務保障。並表態:上海銀保監局將持續督促在滬專營機構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發揮行業特點和各自優勢,有力支持經濟恢復和高質量發展,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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