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創造論是西方政治經濟學中關於銀行的本質和作用的一種理論。是與信用媒介論相對立的一種理論。信用創造論認為,銀行的功能在於為社會創造信用。銀行能超過其所吸收的存款以放款於人,且能先行放款,藉以創造存款。故銀行的授信業務優先於其受信業務,並決定著受信業務。銀行通過信用的創造,能為社會創造出新的資本,以推動國民經濟的發展。信用創造論是一種始於19世紀末,盛行於現代的關於信用作用與銀行本質的學說,其代表人物有: 信用創造論的先驅者有18世紀的約翰·勞 (1671~1729年),其餘代表人有19世紀末葉的麥克勞德(1821~1902年) 及20世紀的熊彼特(1883~1950年)、哈恩 (1889~?)、阿伯特·韓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