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雲計算超融合系統通用技術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技術雲計算超融合系統通用技術要求
  • 計畫號:20220413-T-469
  • 標準類別:產品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160
  • 主管部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歸口單位: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目的意義,主要內容,

目的意義

隨著越來越多的套用部署在雲端,雲計算系統需要存儲和處理的數據量急劇膨脹,傳統伺服器面臨著資源匯聚和共享能力不足、不能滿足資源的多樣化需求、可擴展性差等一系列挑戰。
首先,與傳統以計算為主的套用不同,新的雲計算套用需要處理高並發業務,為滿足高並發、高吞吐、低延遲的需求,傳統的伺服器依靠增加處理器、記憶體和存儲設備來提升性能的方式存在硬體資源,節點間聚合和共享能力差、資源利用率低、服務能力有限、能耗高和可擴展性不足等問題。
其次,雲計算套用正從遊戲、電商、移動、社交等在內的網際網路行業向製造、金融、交通、醫療健康等傳統行業擴展,不同套用對硬體資源的需求多樣,要求伺服器應具有更好的可伸縮性和可重構能力。
超融合系統針對傳統伺服器的不足,結合雲計算彈性可擴展的特點,模組化設計,採用超融合節點,可按需在超融合節點上配置計算、存儲、網路等多種組件,並支持同類資源池化、跨節點共享和資源調度等特性,更適合雲計算產業發展需求。
超融合系統市場處於高速發展階段,建立技術標準一是可提升我國超融合領域核心競爭優勢;二是可通過標準統一行業的設計要求,有利於形成良性的產業分工;三是通過標準可降低雲計算產業套用的複雜度和成本,有利於套用水平的快速提升;四是可為雲計算上層套用提供統一的超融合資源調用提供便利,有利於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主要內容

《超融合系統通用技術要求》在雲計算綜合標準化體系框架中,屬於02資源標準-關鍵技術-設備(伺服器等設備)標準,本標準給出了超融合系統定義,規定了超融合系統的系統架構,超融合系統硬體、超融合軟體、部署、運維、安全、開放性等硬體和軟體功能要求,以及非功能性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 a、為超融合系統廠商設計和製造超融合產品提供指導。 b、為第三方測評機構實施超融合系統產品測試和評價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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