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類費用測算規範

《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類費用測算規範》是2017年12月2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類費用測算規範
  • 外文名: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st Estimating Standard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 標椎編號:T/JLIT 1—2017
  • 國民經濟分類:I6540 運行維護服務
  • 發布日期:2017年12月28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1月15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主要內容及費用的構成,規定了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項目規模、工作量、服務費用的測算方法及過程。 本標準適用於信息系統運行維護類整估朵服務項目的供方、需方及第三方對相關費用進行估算與測算。

起草單位

吉林省信息技術套用協會、吉林省計算機行業商會、吉林省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吉林省信息化專家諮詢委員會、吉林省廣播電視大學、吉林省公安廳信息中心、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電子稅務管理中心、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吉林省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吉林省農村經濟信息中心、吉林省監獄管理局信息中心、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信息管理中心、吉林省統計局數贈求府據管理中心、吉林銀行信息科技部、吉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啟明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嘉誠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吉大正元道榆汽妹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市博鴻科技熱舉朽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長春金陽高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聯宇合達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張榮興、張群、肖春蓀、耿偉、馮偉忠、李曉輝、焦鐵峰、呂國人、齊井春、高明亮、張寶江、陳興鈺、王磊、董勁波、李連強、董政超、劉健雄、宋金連、郝婷婷、李勇、田海運、賈艷、李日光、劉曉燕。

主要技術

供方為需方提供開發、套用信息技術的服務,以及供方以信息技術為手段提供支持需方業務活動的服務。
採用信息技術手段及方法,依據需方提出的服務級別要求,對其信息系統的基礎環境、硬體、軟體及安全等提供的各種技術支持和管理服務。
根據需方需求和服務級別協定承諾,向需方提供的例行操作、回響支持、最佳化改善和調研評估等服務。
運行維護服務的受體。
提供運行維護服務的民多內、外部組織或機構。
需要運行維護服務的組織或機構。
供方從事運行維護服務的人。
運行維護服務供方與需方之間簽署的、描述符合和約定服和擔照辯務級別的協定。
供方日常提供的預定服務。
供方對服務請求或故障申報提供的即時服務。
供方對運行維護服務對象提供功能和性能的調優服務。
供方通過對運行維護服務對象的調查研究或分析評價,給出報告或建議。
為達成信息化項目運維服務目標所需付出的供方人力資源成本總額。
為達成信息化項目運維目標所需付出的人力成本之外的其他成本總額。
為達成信息化項目運維目標而直接付出的供方人力成本。
供方為達成信息化項目運維目標而直接付出的非人力成本。
供方服務於運維管理整體需求的非項目組人員的人力成本。
供方不為某個特定項目服務但服務妹笑龍於整體運維活動產生的非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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