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大數據分析系統功能要求》(GB/T 37721-2019)是2020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信息技術—大數據分析系統功能要求》(GB/T 37721-2019)規定了大數據分析系統的數據準備模組、分析支撐模組、數據分析模組和流程編排模組的功能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大數據分析系統的設計、開發和套用部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技術—大數據分析系統功能要求
- 外文名:Information technology—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g data analytic systems
- 標準號:GB/T 37721-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L67
- 標準類別:基礎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240
- 發布日期:2019-08-30
- 實施日期:2020-03-01
- 歸口單位: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 發布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縮略語 | 1 |
5總體要求 | 2 |
6數據準備模組功能要求 | 2 |
7分析支撐模組功能要求 | 3 |
8數據分析模組功能要求 | 5 |
9流程編排模組功能要求 | 6 |
附錄A(資料性附錄)SQL關鍵字 | 7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T 35295-2017 信息技術—大數據—術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