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骨與冤魂

俠骨與冤魂是一部中國近代的武俠小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俠骨與冤魂
  • 外文名:Chivalry and soul
  • 相關語句: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
  • 類別:武俠小說
  • 時間:中國近代
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  一腔熱血勤珍重,灑去猶能化碧濤!  當初,我欣賞了鑑湖女俠那張流傳甚廣的身穿和服手持倭刀的小照,印象最深的並不是她的英姿颯爽,而是她的美貌端莊。我有位浙江籍的同班同學,他也十分敬仰秋瑾的為人,喜愛她的作品。記得有一次,他極為自豪地說:“秋瑾是我們浙江的驕傲!”我忍不住要挫挫他的鋒頭,於是猛然回應了一句:“你知不知道,秋瑾可是嫁給了我們湖南人!”聽我這樣一講,他頓時蔫巴了許多,但我並未神氣活現。真要從頭細說,秋瑾與湖南的確淵源不淺,那是一段長達八年的緣分。  1893年的冬天山寒水瘦,秋瑾隨父親秋壽南從廈門調任來湘。秋壽南的新官職是湘潭厘金局總辦,上任不久,人地生疏,常接觸的,較熟識的只是一些做生意的商戶。封建的門第觀念有一條,官家千金嫁給商戶之子,絕對是掉價了,吃虧了。再說,商戶後裔通常子承父業,“商人重利輕別離”,也不算好對象。但具體到湘潭首富王黻臣這人身上,情況又或有些不同。他只生一根獨苗。晚清的官場如市場,賣官鬻爵正歡,誰肯出大價錢,準能得美差事。這樣一來,王黻臣雖是商戶,其子的前程卻頗為看好。經過一番權衡,秋壽南便拿定主意,請人作伐,將秋瑾許配給了王黻臣的獨苗王廷鈞。  1895年農曆4月5日,19歲的秋瑾與王廷鈞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入了洞房。  傳言不虛,湘潭王家的確堪稱當地數一數二的富戶。王廷鈞的父親王黻臣,是曾國藩的表弟,在曾府中當過一段時間的賬房先生。曾國藩攻破南京後,其弟曾國荃徵用十餘只大船,運送金銀珠寶奇器珍玩回湘鄉老家。曾氏兄弟倒也不是什麼慳吝之徒,對各路親戚朋友均齎送豐厚。王黻臣的賬目管得泉水樣清明,則既歸親戚之行,又屬功臣之列,自然所得更多。王黻臣一夜之間發了橫財,便廣置田產,安居樂業,先後在湘潭、株洲、漢口等地開了數家當鋪與錢莊。眼下,能攀結到秋家這門親事,王黻臣自然笑得合不攏嘴,一則,親家秋壽南時任湘潭厘金局總辦,是位財權在握的官爺,凡事好有個照應;二則,新媳婦秀潤健朗,絕對是椒蓼多子之相。  “不見子都,乃見狂且”,僅僅一夜之間,秋瑾內心所存的一絲幻想就驟然破滅了。王廷鈞原屬薄柳弱質,身子骨瘦瘦纖纖。他生長於富有的家庭,從小受到百般溺愛,種種紈絝習性在他身上早已浸染得很深,吃喝玩樂,他懂得不少;詩詞歌賦,卻一竅不通。他性格中還有令秋瑾最為鄙夷的一面,那就是怯懦軟弱,簡直膽小如鼠。平日,秋瑾口無遮攔,喜歡縱談歷史,橫議現實,即便在家中密室,他聽了,也會趕緊關窗,惶惶然如驚弓之鳥。他一再提醒妻子,這年月,講話不留神,可是要掉腦袋,要誅九族的!你婦道人家,閒時做做女紅,小心侍奉公婆就行了,頂多再舞舞劍,寫寫詩,幹嘛非要招惹口舌之禍?  徐寄塵女士所作的《鑑湖女俠秋君墓表》稱秋瑾“不拘小節,放縱自豪,喜酒善劍,若不可繩以禮法。平生亢爽明快,意氣自雄;讀書敏悟,為文章,奇警雄健如其人;尤好劍俠傳,慕朱家、郭解為人”。這樣的奇女子,志氣之大,眼界之高,一世無幾,又怎肯唯唯諾諾長守閨闥,米鹽瑣屑以終其身?秋瑾曾在詩中自傷自憐:“知己不逢歸俗子,終身長恨咽深閨。”此外,她還有兩句令普天下才女心生共鳴的恨語:“可憐謝道韞,不嫁鮑參軍!”謝道韞是東晉大臣謝安的侄女,才名早著。有一天,謝安正與家中子侄講論文義,忽見門外大雪紛飛,便欣然出題考試晚輩的才情。他問道:“白雪紛紛何所似?”侄兒謝朗應聲而答:“撒鹽空中差可擬。”侄女謝道韞別出心裁,道出“未若柳絮因風起”。對這一妙想天成的佳句,謝安擊節久之,讚賞不止。謝道韞有幸,其實是大不幸,嫁給了王羲之的次子王凝之(請注意,也是王家的人)。偏偏這王凝之是“書聖”幾個兒子中最陋弱最顢頇的一個,他從小恪信五斗米道(當時的一種邪教),駐守會稽時,匪軍孫恩前來攻城,情況萬分危急,王凝之卻按兵不動,他對眾人說:“無須防備,我已請了天神,他答應派鬼兵來救我,這些叛賊將不攻自破。”結果慘了,他被亂兵砍掉了迷信的腦袋。鮑參軍則是南朝的大詩人鮑照,儘管他才高八斗,心雄四方,但出身寒門,終其一生偃蹇不遇。謝道韞與鮑參軍並非同時代人,秋瑾這樣寫,更別有一種恨憾蘊藏於詩中。  秋瑾在湘潭苦挨苦度了六七年的時光,生了一兒(王沅德)一女(王燦芝)。儘管在王家生活優裕,但她與周圍的人毫無共同語言,內心異常苦悶。在感情方面,她極力排拒王廷鈞,對其言行嗤之以鼻。後者屢遭冷落,又無力抗衡,便另尋溫柔之鄉,流連秦樓楚館,攀折倡條冶葉。這世界原是非常奇怪的,評議同樣一件事,人們所持的卻往往是雙重標準。王廷鈞不是柳亞子那樣的瀟灑名士,也不是蔡松坡那樣偉大的革命家,他眠花宿柳,風流便成下流。  對王廷鈞混跡楚館秦樓,秋瑾顯然忍無可忍,她在寫給其兄秋譽章的信中便滿紙激憤之詞:“子芳(王廷鈞字子芳)之人,行為禽獸不若,人之無良,莫此為甚!”既然遇人不淑,話又說到這等毫無餘地的份上,以秋瑾嫉惡如仇的性情,她與王廷鈞的夫妻關係顯然已經名存實亡。  1903年春,王廷鈞如願以償,捐得戶部主事一職,秋瑾也隨之到了北京。據徐寄塵女士《爐邊瑣憶》所敘,某天,王廷鈞欲在家中宴客,已囑秋瑾治炊。臨到傍晚,他卻被人拉著逛窯子,吃花酒去了。秋瑾備齊了酒菜,久等不見王廷鈞回家,悶得無趣,便身著男裝,偕小廝前往戲園看戲,誰知此事被王發覺,遂動手打了秋瑾。後者一怒之下,出走阜城門外,在泰順客棧落腳。事情越鬧越僵,王廷鈞原本是三招就軟的懦夫,又或許後悔了吧,他派人去接回了妻子。事情總算得以平息。秋瑾在致秋譽章的信中說:“後妹出居泰順棧,則又使其僕婦甘辭誘回。”“甘辭”就是甜言蜜語,估計說了幾馬車,秋瑾才回心轉意。  趙鶴清曾為自己的學生、秋瑾的女兒王燦芝作傳,文中提到她父親時說,“父子芳先生,純謹士也”,“純謹”二字,容或溢美,但與惡徒惡棍畢竟不可等同視之。儘管王廷鈞是無所取長的富家子弟,但也並非百行皆醜,十惡不赦,至少他還能從善如流。當他聽到本省的歸國留學生盛讚秋瑾的詩名已流播海隅,便高興得滿面紅光,及時向秋瑾表達了自己的崇敬之情;他深感時代驟變,不甘落伍,也曾學習洋文,他這樣做難道就沒有一點取悅秋瑾,試圖挽回其心的意思?但形勢要遠遠強於他的努力,秋瑾內心的情灰業已冷至冰點,無法復燃。1904年春,她留學日本。行前,王廷鈞的牴觸情緒非常大,想法卻十分天真,他自以為扣下了妻子的珠帽與珠花,封鎖其川資,就可以留人。殊不知,秋瑾為遠赴東瀛早已做好第二手準備。  幾乎所有相關的文藝作品都緊抓這件事大作文章,對王的阻撓之舉痛加鞭撻,斥罵他是“清廷走狗”,是“革命道路上的絆腳石”。偏偏就是不肯站在人性的角度考慮半分鐘。王是朝廷命官,妻子棄家出走,還可能參與反抗清廷的革命活動,一則貽譏於世,二則招禍於家,對此他能舉雙手贊同,慨然應允,那才真叫咄咄怪事呢。假如他能毅然投身革命的洪流,他就不是懦夫,而是勇士,他與秋瑾的婚姻又何至於墜落崖谷,沉陷冰窟?小說家聶鑫森先生對潭城舊事了如指掌,他曾撰文提出一種較為溫和的說法,王之所以多方阻撓秋瑾留學,是因為他割捨不下夫妻結縭9年的情分。  假如秋瑾當初嫁的不是王廷鈞,而是別人,與她情投意合,心心相印,她還會不會棄家遠遊,流血革命?在風雲激盪的中國近代史上,女子為革命喋血犧牲,實屬奇數,罕見罕聞。除了有大志向,秋瑾的內心若無大悲苦,她是很難走出這一步的。偉大目標的達成,往往始於革命者對個人現狀的深度不滿,女性尤其如此。有道是“國家不幸詩家幸”,輪到鑑湖女俠秋瑾,則變成了“詩家不幸國家幸”,怎么不令人感慨萬端?  秋瑾留學期間,多次往返於日本和國內,全身心撲在反清大業上。她與王的婚約並未解除,但無緣相聚。可能是聽人誤傳,她在給秋譽章的信中提到王廷鈞時說,“聞早娶新婦矣”。其實並無此事。1907年暮春時節,秋瑾為“光復軍”籌餉,曾到湘潭一帶募捐,順便回王家看望兒女。其弟秋宗章曾在《六六私乘》中敘及此事:“迨光復會(“會”為“軍”之誤)組織成立,籌餉購械,難以為繼。……先大姊目擊心傷。……專赴湘潭,孑身至王宅,時子芳宦京未返,君舅健在,談及,悉姊近況,即畀數千金。”數千金可不是一筆小數目,用途又是反抗朝廷,若非王家厚待秋瑾,這“斷頭錢”又豈肯爽爽快快地拿出?  同年六月六日,秋瑾在紹興英勇犧牲。翌年,王廷鈞“因驚致疾”。有人說,他深恐受到牽連,因此嚇破了膽。這話殊失仁者之意。依我看來,王的死因可概括為兩個字,其一是“慎”,其二是“情”。正因為慎於處世,所以生性膽小的他受不起震驚;正因為情分未絕,所以原本心傷的他禁不住慘痛。王廷鈞並不像人們所認為的那樣,是這樁婚姻單方面的受益者,他長期遭到命運的播弄,得不到秋俠的半分愛情,幸福便成可望不可及的鏡花水月。他若娶的是那種尋常意義上的“宜室宜家”的小女子,或許能安心度日,壽終正寢。然而,他偏偏撞了大運,娶了中國近代史上首屈一指的奇情俠女,王廷鈞器小如杯盞,秋瑾則心雄如江河,杯盞的結局早已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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