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管理辦法》是為了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規範保險資金投資股權行為,有效防範金融風險而制定的辦法。
簡介,內容,
簡介
為進一步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規範保險資金投資股權行為,有效防範金融風險,銀保監會對《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保監發〔2010〕79號)進行了修訂,並就修訂後的《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股權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內容
修訂後的《股權辦法》共七章四十四條。本次修訂調整的主要內容是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股權投資的行業範圍限制,通過“負面清單+正面引導”機制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股權辦法》不再限制財務性股權投資和重大股權投資的行業範圍,要求保險公司綜合考慮自身實際,自主審慎選擇行業和企業類型,並加強股權投資能力和風險管控能力建設。
修訂《股權辦法》是銀保監會落實黨的十九大、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近期黨中央國務院“六穩”要求的重要舉措。一是有效提升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金融可及性。《股權辦法》取消了保險資金開展直接股權投資的行業範圍限制,賦予保險機構更多的投資自主權,可以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更多長期資金支持,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二是有利於提升股權融資和直接融資比重。引導保險資金為實體經濟提供更多資本性資金,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槓桿,增強經濟中長期發展韌性。三是有利於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促進保險資金髮揮機構投資者積極作用,更好服務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等國家重大改革舉措,重點支持有市場、有前景、有技術優勢的行業和領域,促進經濟提質增效。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根據社會各界的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股權辦法》並適時發布實施。對於保險資金投資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領域和項目,還將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