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司法公正服務和諧社會

保障司法公正服務和諧社會

《保障司法公正服務和諧社會》是2007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務部司法鑑定管理局。

基本介紹

  • 書名:保障司法公正服務和諧社會
  • 作者:法務部司法鑑定管理局
  • ISBN:9787562030959
  • 類別圖書 > 法律 > 司法制度
  • 頁數:537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10-01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 叢書名:司法鑑定研究文集
內容簡介,目錄,前言,

內容簡介

《保障司法公正服務和諧社會:進一步推動司法鑑定體制改革與發展》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體制改革,主要內容是我國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方面存在問題的探索與爭鳴;第二部分鑑定制度改革,主要內容是當前迫切需要完善的鑑定人出庭制度鑑定權及啟動制度、鑑定援助制度和鑑定管理制度的探討與研究;第三部分訴訟制度、程式制度改革。

目錄

紮實做好司法鑑定管理工作 努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代序)
司法鑑定要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保障和服務
一、管理體制改革
1.進一步加強司法鑑定管理 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鑑定體制改革
2.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3.分析與展望——評正在進行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
4.對我國司法鑑定管理立法的若干思考——兼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解讀
5.對《決定》中幾個有爭議問題的思考
6,從司法行政管理的角度看貫徹《決定》亟待解決的五方面問題
7.我國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探析
8.試論我國司法鑑定制度的改革與立法完善
9.透析司法鑑定新《決定》
10.試論“司法鑑定”概念——圍繞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解讀司法鑑定概念
11.把握科技時代司法改革規律 促進司法鑑定事業全面進步
12.司法鑑定制度改革應走創新之路
13.淺析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立法缺憾
14.關於《決定》中存在的爭議與建議
15.論司法鑑定體制的完善
16.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動司法鑑定管理系統工程的基本制度建設
17.關於偵查機關司法鑑定機構進一步改革的思考
18.試論我國偵查機關內設鑑定機構的管理問題
19.關於按《決定》對偵查機關鑑定機構與鑑定人實施管理問題的思考與建議
20.當前司法鑑定體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對策
21.司法場域的鑑定管理權爭奪與廝殺——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為中心
22.再論我國司法場域的鑑定管理權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實施後的展開
23.我國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改革與完善
24.積極推進司法鑑定的規範化、法制化和科學化建設——2005年司法鑑定體制改革的回顧與展望
二、鑑定制度改革
25.淺議司法鑑定的啟動權
26.刑事司法鑑定啟動權和專家委員會的設立芻議
27.鑑定申請權與決定權配置的重構
28.我國司法鑑定啟動制度模式的選擇
29.論民事訴訟中司法鑑定程式的啟動——以《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8條為主要分析對象
三、訴訟制度,程式制度改革
48.程式正義理念與司法鑑定制度重構/楊郁娟
49.論鑑定結論的質證/唐磊陳利紅
50.淺議鑑定結論的審查判斷/姜琳瑋江濤馮斌
51.交叉詢問制度在我國的確立與完善/樊崇義陳永生
52.“科學證據”時代的來臨——一個社會學進路的觀察/章禮明
53.論“終局鑑定”的可行性——從訴訟理念來審視鑑定體制/劉建華
54.論鑑定錯誤的產生及對證據認定的影響/呂導中
55.中國刑事鑑定程式改革淺論/周湘雄
56.司法鑑定時間法定說梅芝義
57.同一認定理論對司法鑑定結論的價值/江濤姜琳瑋馮斌
58.程式參與:司法鑑定公正的通途/何志強倪鐵
59.從民事訴訟視角論對鑑定結論的質疑與審查/趙妍王瑞恆
60.論司法鑑定權威的程式保障梁玉霞
61.司法鑑定結論採信問題研究/奉曉政
62.論證明的協調性栗崢
63.刑事鑑定之程式維度/劉靜坤
64.鑑定證據客觀性保障黃維智
65.鑑定證據的證據能力研究/黃維智
66.論《決定》與《刑事訴訟法》第120條之衝突適用/林斌
67.論鑑定在刑事訴訟法中的定位/徐靜村
68.關於民事訴訟中鑑定人制度若干問題的探討畢玉謙
69.論律師對鑑定人員的審前詢問/劉靜坤
70.探索“鑑定結論打架”的出路/郝銀鐘鄒濤
71.司法鑑定:從“權威”向“證據”回歸/鄧江秀
72.淺談司法鑑定的證據效力/張葉蓬
73.司法鑑定結論科學性的採信標準/方道茂
74.論司法鑑定的訴訟程式立法/卞建林郭志媛
75.程式人道與中國刑事鑑定制度的邁進/肖晉馮斌
76.司法鑑定在訴訟中如何回歸為科學判斷/王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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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直以來,司法行政機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初步意見精神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本書以下簡稱《決定》),認真履行司法鑑定管理職能,努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決定》施行一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司法鑑定體制改革和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是我們黨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通過的《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把握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深刻分析影響我國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明確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重大部署,是指導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綱領性檔案。全國司法行政機關一定要把學習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重要的政治任務,擺上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把全會精神傳達好、學習好、落實好,使全系統廣大黨員幹部深刻領會、準確把握精神實質,把思想認識切實統一到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上來,以學習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為動力,大力推進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發展。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以良好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法律服務、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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