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基督論的內容:聖靈基督論並不意味著耶穌本身能依賴自身努力能達致基督的境地,相反的,田立克似乎有意指出耶穌在此事的被重被動性,非含混性生命所彰顯的信仰和愛,是聖靈抓住人的靈所產生的,並非由人而出(not to man)而是在人當中(in man)。耶穌的靈(Jesus' spirit)同樣支聖靈所抓住以在其身上彰顯中聖靈所創造的新存有力量,依此,田立克一貫地指出基督論的焦點並非落在拿撒勒人耶穌之上。耶穌基督可謂是“上帝在他當中”(God was in him),“神聖的靈無任何扭曲下臨在於作為基督的耶穌當中”,從而,耶穌的一生就能具有一種動態性的歷程,是聖靈不斷的參與,耶穌生命中所產生的信仰和愛就相應地更能透釋出基督的真實人性的部分;基督生命中的信仰的確定性並非以道所掌控,而是神聖之靈所產生的一存有狀態,所以要注意的是,新存有那種非含混性生命並非基督作為真實人性自身生命中所能產生的,完全是聖靈臨在的創造;但同時,聖靈的臨在是參與和介入耶穌的靈中,在耶穌的靈中彰顯他的力量,所以,耶穌的人性同時又是整個過程中重要的載體。
新約的論述自基基督升天以後,都把聖靈理解為“耶穌的靈”(the Spirit of Jesus)(徒16:7;羅8:9;加4:6;腓1:19;彼前1:11)。用田立克的說法,那來自神聖根源的宇宙性大能既感動(inspired)耶穌,也由耶穌而來;而十架與復活升天,正是把受聖靈感動和從死人中復生的耶穌轉變為聖靈之主(the Lord of the Spirit)的重要歷程,此過程不可能單由聖靈基督論來解釋,而必須將聖靈基督論與道成肉身作互補處理。田立克曾說:“在成肉身之道回歸聖父以後,聖靈便取代了其力量並啟示其出現的意味。在神聖經世活動中,聖靈跟隨聖子,但在本質上聖子就是那靈。聖靈自身並不產生他所啟示的。每次聖靈臨在的新彰顯,都在耶穌作為基督彰顯的判準之下。”
聖靈基督論的套用:使徒保羅說:“在基督里”,意思是指信徒能住在基督的身體裡而又與聖靈有團契交通,或說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to be hid with Christ in God.)。基督以一種轉化性的大能抓住我們,可以透過每個信徒及教會,這種能力也如同使徒行傳一章八節所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所以對於新約的信徒,相信聖靈就是耶穌的靈,是一個不困難的解讀,所以聖靈的同在就可視為耶穌的靈的臨在,向耶穌禱告也意味著聖靈也在垂聽,這個道理的理解對真信仰的人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