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有資源儲量

保有資源量:是一個專業的地質名詞,指可開發的工業品位的總量;

算法:

查明資源量=基礎儲量+資源量

基礎儲量=儲量+損失(設計、採礦)

儲量=可采儲量+預可采儲量

保有資源量=儲量-動用資源量

動用資源儲量=采出礦石量×(1-礦石貧化率)÷採礦回採率

(對煤礦及無需考慮廢石混入問題的非金屬礦,上式中不計礦石貧化率。

對煤礦採礦回採率應採用國家規定的採區回採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有資源儲量
  • 查明資源量:=基礎儲量+資源量
  • 保有資源量:是一個專業的地質名詞
  • 儲量:=可采儲量+預可采儲量
分類,儲量,基礎儲量,資源量,

分類

根據國家標準GB/T 17766—1999《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為儲量、基礎儲量、資源量三大類十六種類型。
1.經濟基礎儲量,即探明的(可研)經濟基礎儲量(111b)、探明的(預可研)經濟基礎儲量(121b)、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2b)。
2.邊際經濟基礎儲量,即探明的(可研)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11)、探明的(預可研)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21)、控制的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22)。
3.次邊際經濟的資源量,即探明的(可研)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11)、探明的(預可研)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21)、控制的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22)。
4.內蘊經濟資源量,即探明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1)、控制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2)、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以及預測的資源量 (334?)。

儲量

儲量是指基礎儲量中的經濟可采部分。在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編制年度採掘計畫當時,經過了對經濟、開採、選冶、環境、法律、市場、社會和政府等諸因素的研究及相應修改,結果表明在當時是經濟可采或已經開採的部分。用扣除了設計、採礦損失的可實際開採數量表述,依據地質可靠程度和可行性評價階段不同,又可分為可采儲量和預可采儲量。

基礎儲量

基礎儲量是查明礦產資源的一部分。它能滿足現行採礦和生產所需的指標要求(包括品位、質量、厚度、開採技術條件等),是經詳查、勘探所獲控制的、探明的並通過可行性研究、預可行性研究認為屬於經濟的、邊際經濟的部分,用末扣除設計、採礦損失的數量表述。

資源量

資源量是指查明礦產資源的一部分和潛在礦產資源。包括經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證實為次邊際經濟的礦產資源以及經過勘查而末進行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的內蘊經濟的礦產資源;以及經過預查後預測的礦產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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