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農業農村局

保山市農業農村局

保山市農業農村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保山市農業農村局加掛市鄉村振興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山市農業農村局
  • 所屬部門:保山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保山市
  • 現任領導:楊立本(局長)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5日,保山市農業農村局正式掛牌。
2024年3月18日,保山市農業農村局加掛市鄉村振興局揭牌儀式舉行。根據中央、省委機構改革的部署安排,市委決定將鄉村振興機構職能劃入市農業農村局。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執行農業農村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承擔法律法規明確的執法職責。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和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參與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組織農業會展,促進招商引資,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和市場開拓的建議。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促進綠色發展。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改、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行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指導全市飼料行業、奶業健康發展和奶站標準化建設。承擔保山市飼料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動植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按規定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擔保山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和省、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省際、市際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職能轉變
(一)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三)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和省、市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保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保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與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會同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農村勞動力的組織、培訓、轉移和統計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保山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楊立本
保山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段如標 、陸德富、楊春森張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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