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縣農業農村局

大姚縣農業農村局是大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姚縣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監督管理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業投資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等工作。
(二)結合實際擬定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生物產業、蠶桑產業、農業機械化、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三)負責擬訂產業結構調整、布局、資源配置及產業間的綜合平衡,組織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蠶桑產業、生物產業項目的立項論證、申報、審批工作,管理全縣有關農業發展的專項資金。
(四)負責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管理;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的穩定與完善;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仲裁,參與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與管理;負責農村土地流轉儲備;負責全縣農村集體財產和資產的審計和管理,扶持農業現代化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五)負責全縣農業、畜牧業行政執法、漁業行政管理、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質量安全監管、農業環境保護和質量監管、生態農業建設和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轄區內的農業資源保護和綜合利用。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殺工作。
(八)組織開展農業技術培訓和農業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組織本行業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項目申報、推廣和套用,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九)組織農業方面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負責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工作;負責農作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漁具、獸醫醫療器械的監督和管理;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農藥、漁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監督管理。
(十)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監測、分析、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大姚縣農業農村局內設14個股室和局黨建辦公室(人事股),下設13個事業單位。
(一)局辦公室。承擔機關日常事務。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政務公開、維穩、資產管理、後勤服務、機關制度建設、綜合檢查考評、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綜合問題的調研,本系統內部之間及縣內有關單位之間的一般事務關係;負責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的回覆;負責對外宣傳、新聞發布。
(二)農村工作股。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擬訂農村發展規劃;協調處理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收集農村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農村工作的政策;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三資”管理等工作;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管理工作。
(三)發展規劃股。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牽頭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提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建立農業項目庫,負責農業項目申報與管理,組織重點項目的實施,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四)財務股。承擔項目資金管理事項。編制農業生產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管各類資金和固定資產管理,編制預、決算;對局管資金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收支及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參與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財政補貼等政策研究制定和調整工作。
(五)種植業與農藥管理股。起草農作物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油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有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六)市場與信息化股。負責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負責監測分析主要農產品及重要農業生產資料供求信息上報工作;負責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市場開拓工作;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貫徹落實全縣農業招商引資政策,負責做好全縣農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承擔農業大數據體系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七)政策法規股。負責農業法規的宣傳培訓及普及,負責農業法制體系建設;負責執法監督、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組織協調;負責農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負責農業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批和裁定,負責安全生產和綜治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承辦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八)漁業漁政管理股。貫徹執行省州漁業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漁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漁業發展規劃;負責漁業資源、珍稀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漁業水域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健康養殖和漁業安全生產等工作;指導水產品質量和水產苗種、漁用飼料、藥物及漁機漁具等漁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協調處理漁事糾紛;承擔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有關工作。
(九)畜牧獸醫股。負責全縣畜牧業發展規劃、計畫擬訂及組織管理;負責組織畜牧業項目申報、審核及管理工作,指導畜牧統計工作;貫徹畜牧法律法規,落實國家、省、州畜牧扶持政策。負責全縣動物防疫、檢疫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飼料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啟動、停止《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應急預案》報告、封鎖令、疫情上報及管理等工作。承擔養殖業保險事宜。負責編制飼料資源開發和保護利用規劃。
(十)環境資源股。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
(十一)鄉村產業發展股。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牽頭負責特色小鎮、招商引資和農產品出口工作。
(十二)綠色食品股。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信息發布;負責組織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承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牽頭負責起草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農產品綠色生產;牽頭負責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工作,承擔有關組織、管理協調、督促檢查和績效考評職責;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參與涉及農業農村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三)農田建設管理股。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業投資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四)科技教育股。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有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外來物種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工作。負責組織農業科技成果的評審、推薦及申報。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十五)局黨建辦公室(人事股)。承擔全局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民族宗教事務、老幹部及人事人才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人事檔案工作;負責專業人才的職稱評聘、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系統人事勞動統計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十六)大姚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大姚縣經濟作物工作站、大姚縣水產技術推廣站)
主要職責:負責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試驗、示範及農作物新品種生產試驗、適用性技術的示範推廣,解決農業生產中的重點難點技術問題,為農作物生產提供信息服務和增產增效技術的推廣套用;開展農業科技諮詢、培訓、服務,指導鄉鎮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和耕地地力保護提升技術措施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經濟作物產業發展規劃、生產布局、重大項目申報論證、指導及科普宣傳;承擔省、州、縣安排的農業課題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推廣項目的爭取及實施。負責開展水產先進技術示範推廣及服務;承擔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指導全縣水產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產種質資源保育工作。
(十七)大姚縣蠶桑站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全縣蠶桑產業發展方針、政策;擬定全縣蠶桑產業發展規劃計畫;指導全縣蠶桑產業發展,抓好蠶桑科技措施的宣傳、培訓、指導及推廣服務,引進蠶桑新品種、新技術成果,並組織開展試驗、示範和推廣。
(十八)大姚縣鄉村產業發展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農產品加工、農業產業化等統計及培訓;監測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配合開展農業統計、鄉村產業發展、農業龍頭企業培育;負責開展農業產業園區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工作任務及建設質量安全監管。
(十九)大姚縣農業機械推廣站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落實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引導協調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負責全縣所需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及適用性農機具的推廣;負責農業機械管理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產品質量及維修監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二十)大姚縣農業農村環境工作站
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農業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普及農業環境保護知識,推廣農業環境保護的先進經驗和技術;負責擬定農業環境保護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農業環境保護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農業環境質量監測和保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具體工作;宣傳農村能源綜合利用知識並開展技術培訓;負責制定全縣農村能源建設發展規劃,編制農村能源建設項目,上報列項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新農村建設等工作任務;參與農村改革、涉農重大政策檔案的調研諮詢。
(二十一)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大姚縣分校(農業信息培訓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農業職能技術教育培訓;負責組織實施綠色證書工程;負責擬定農民教育培訓規劃,利用現代遠程教育媒體宣傳、推廣農村實用技術;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統計工作。
(二十二)大姚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承包土地和“三資”信息化,農村經濟組織賦碼登記,農村土地流轉備案相關工作;承擔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等運行監測、農村宅基地、農房調查監測、農村經濟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等工作;承擔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相關工作;指導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管、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和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監督管理。
(二十三)大姚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
主要職責:執行國家、省州農產品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規程;負責組織“三品一標”認證和管理,引導農產品生產單位和個人開展農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開展轄區內農貿市場的上市交易和外銷的大宗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負責對轄區內生產基地農產品生產過程實施全程質量抽查、速測和監控;指導農產品綠色生產,負責轄區內的農產品生產者進行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技術培訓和指導。
(二十四)大姚縣動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大姚縣畜牧科技推廣站)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負責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負責承擔全縣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和畜產品市場準入檢驗工作;接受其他委託檢驗和負責畜產品質量方面的技術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全縣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和畜產品質量安全評價鑑定的工作;負責畜禽生產、新品種引進和品種改良、飼草飼料開發利用技術推廣,牧草種質資源保護及開發利用,畜禽養殖新技術引進、示範以及畜牧業發展適用技術的指導、技術培訓、科技宣傳及國家和省州、縣下達的畜牧科技項目實施;推廣畜牧標準化生產和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做好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指導飼料及添加劑規範化生產。
(二十五)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規;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農作物種子、植物檢疫、農藥、獸醫獸藥(漁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漁業養殖與捕撈、漁政和漁業資源(含水產種質資源、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水產種苗)、畜禽養殖、種畜禽、動物防疫、生豬屠宰、農機安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農業野生植物、動物診療機構、執業獸醫、生鮮乳、農業環境保護、農村宅基地等執法職責,集中行使農業領域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有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負責農資糾紛的受理和調解,嚴格按照農業有關法律法規,全面開展農資打假工作,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負責在田間、場院及鄉村道路作業過程中的農業機械安全檢查工作,糾正查處違法行為,負責調查、處理、統計、上報農業機械各類事故;對農資生產經營、農產品生產經營、農機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個人進行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規範其生產經營使用行為;組織全體執法人員定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知識,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自身素質,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整體形象;負責組織農業行政執法案件的聽證、應訴、案件移送等工作,參加農業行政複議;建立與檢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執法工作任務。
(二十六)縣植保植檢站
主要職責: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及國家、地方各級政府發布的植物檢疫法令和規章制度,擬定和實施當地的植物檢疫工作計畫;負責開展檢疫對象調查,編制當地的檢疫對象分布資料,負責檢疫對象的封鎖、控制和消滅工作;負責在種子、種苗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地執行產地檢疫。按照規定承辦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產地檢疫、調運檢疫手續。對調入的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必要時進行復檢。監督和指導引種單位進行消毒處理和隔離試種;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建立無檢疫對象的種子、苗木繁育、生產基地;負責在當地車站、倉庫及其他有關場所執行植物檢疫任務;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草鼠害監測、預報和預防。
(二十七)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主要職責:認真貫徹實施《動物防疫法》《畜牧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實施動物及其動物產品檢疫工作和監督管理,負責對出省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出證工作;開展縣城區生豬定點屠宰場和牛羊的檢疫檢驗,對檢疫出的病害肉類進行無害化處理;負責動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屠宰等環節的監管;強化全縣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強化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監管,做好動物運輸車輛備案工作;指導和督促各鄉(鎮)按要求開展產地檢疫、屠宰檢疫、檢疫申報工作,規範使用和管理動物檢疫證、章,按檢疫操作規程實施檢疫;指導全縣官方獸醫人員、協檢員和管理相對人的法律法規宣傳培訓;指導督促各鄉鎮規模養殖場的監管以及獸藥、飼料經營戶的監管;參與全縣重大動物疫病控制、撲滅、無害化處理及疫源的追溯等工作;負責動物標識管理、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及雲南省動物衛生信息化管理、雲南省獸藥安全信息化管理、免疫信息化管理等;負責全縣檢疫及防疫監督的證、照、章、標誌、標識的計畫、訂購、發放、保管、使用及監管;受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承擔與畜產品安全有關的畜產品獸藥殘留和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抽樣、送檢工作;在養殖環節、屠宰環節完成“瘦肉精”的抽樣檢測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十八)縣農機安全監理站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機械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負責農業機械註冊登記、牌證核發、安全技術檢驗、轉籍、過戶、變更和註銷;負責對農機培訓機構教學及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農業機械駕駛及操作人員進行考試、發證、到期審驗換證;參與調查農業機械事故;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對農業機械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及專項整治。

現任領導

局長:王建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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