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隸屬於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保山市的質量、計量、標準化工作和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並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地區:保山市
  • 類型:政府工作單位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下屬機構,

機構簡介

,其前身為設立於1978年12月的保山地區行政公署標準計量局。
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制定本地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草擬本地區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協調本地區行業管理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質量技術監督相關工作。指導下屬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
(二)依法管理本地區質量監督工作,指導質量監督檢查。按照省局安排,部署轄區內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並組織協調相關工作。根據轄區實際,依法組織對有關產品的專項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流通領域內的質量違法行為。
(三)根據地方經濟工作中心,依法統一管理和指導本地區質量工作。推動《質量振興綱要》、“名牌戰略”的實施。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依法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的實施。負責組織本地區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
(四)依法統一管理本地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貫徹並實施監督。協調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和農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本地區組織機構代碼工作。依法查處生產、流通領域內的標準化違法行為。
(五)依法統一管理本地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考核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協調組織量值傳遞。協調、監督轄區內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規範生產、流通領域內計量行為,開展產(商)品計量監督,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依法綜合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
(六)依法綜合管理本地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防爆電器、場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協調、組織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組織、監督轄區內特種設備的檢驗工作。依法查處轄區內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和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組織制定本地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和信息工作。
(八)對本地區質量技術機構、編制、幹部、財務經費等實行管理。
(九)承辦當地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室、法規室)
負責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起草和審核規範性檔案,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信息、保密、值班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制定並組織實施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保衛、基建、房產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本地區的代碼管理工作;組織落實人事工作以及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加強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以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履行行政監察職能;承辦行政複議,辦理行政應訴,錯案追究檢查,行政執法人員的考核管理,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組織實施《會計法》、《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質量法律、法規;負責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組織本地區系統財務活動並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負責本地區系統財務審計工作;統一管理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和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及制裝工作;合理編制綜合預算,搞好財務決算,保證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資金需要;做好市本級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指導縣(區)局的財務管理工作。
監督科(市稽查隊)
負責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專業質量監督;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的執法打假工作。負責組織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產品質量、標準、計量和鍋容管特違法行為;承辦技術監督大案要案;依法對產(商)品的監督檢查工作進行規劃和制定質量監督工作計畫,並對產(商)品監督檢查情況定期發布公告;對下級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業務領導,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規則等。
標準化科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劃本地區標準化管理和監督工作,推動本地區標準化工作的發展;負責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工作;積極與國際管理接軌,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標準的整體水平;推動農業標準化工作的發展;促進企業技術進步;負責本地區標準化工作的實施,特別是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本地區標準化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換髮證工作;指導縣(區)局的標準化工作。
質量計量科
組織實施《產品質量法》、《質量振興綱要》等質量法律法規及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質量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負責制定本地區質量管理工作計畫;抓好對國家實施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重點產品的取證、換證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幫助企業加強質量管理,推行科學的管理方法;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質量認證工作;實施名牌戰略,指導企業走質量效益型道路。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計量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中小企業計量檢測保證體系的考核、發證工作;負責對本地區的計量監督和管理提出規劃和計畫;負責組織本地區計量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換髮證工作;指導縣(區)局質量計量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對本地區鍋容管特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環節進行全面的監察管理;對本地區鍋容管特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監督管理鍋容管特檢測機構和檢驗人員;負責組織本地區鍋容管特的特種操作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指導縣(區)局鍋容管特安全監察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保山市綜合技術檢測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依法承擔保山市轄區內產(商)品質量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委託檢驗和仲裁檢驗及檢測。
三、依法承擔保山市轄區內強制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仲裁檢定和其它非強檢計量器具的委託檢定、檢測。
四、依據法律、法規、標準和檔案要求,承擔保山市轄區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委託檢驗及檢測。
五、依據法律、法規、標準和檔案要求,承擔保山市轄區內電梯、起重機械、場內機動車輛、防爆電器、娛樂設施的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委託檢驗及檢測。
六、依據法規、標準承擔保山市轄區內水處理設備的檢驗、鍋爐化學清洗和鍋爐水質監測。
七、承擔質量檢驗員、計量檢定員、“鍋、壓、管、特”等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承擔質檢、計量、“鍋、壓、管、特”方面的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
九、在市局的幫助指導下,組織制定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的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內的技術檢測工作,管理和指導技術檢測方面的科技工作,組織管理技術檢測方面的宣傳、教育和信息工作。對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的編制、幹部、財務、經費等實行管理。
十、承辦當地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下屬機構

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隆陽分局、騰衝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龍陵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施甸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昌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管理本區(縣)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三)管理和指導本區(縣)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負責組織本區(縣)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依法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四)統一管理本區(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貫徹並實施監督。協調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和農業標準化工作,負責管理企業標準備案。
(五)統一管理本區(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規範市場計量行為,開展商品計量監督。
(六)依法管理和監督本區(縣)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的實施。
(七)綜合管理本區(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防爆電器、場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娛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等實施進口監督檢查。
(八)組織制定本區(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本區(縣)內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和信息工作對本區(縣)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編制、幹部、財務經費等實行管理。
(九)承辦當地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