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科學技術局

保山市科學技術局、保山市知識產權局是主管全市科學技術工作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山市科學技術局
  • 地點:保山市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 局長:穀雨道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增加眾創空間認定管理工作。
2.增加保山市院士專家工作站認定管理工作。
3.增加農村科技實用人才的培訓職能。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管理職能。
2.加強推進創新型保山建設的牽頭協調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創新、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科技創新方面的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市智慧財產權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意見。
(二)負責本部門年度預算執行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管理列入保山市科學技術局的市級科學事業費、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學技術普及經費、科技專項資金、科技發展基金和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
(三)組織制定市級科技計畫並實施,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產業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組織開展區域合作的有關科學技術問題;牽頭協調有關部門推進創新型保山建設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負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科技型企業等創新平台的認定管理工作,推動全市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工作,組織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的培養、選拔和引進工作;負責保山市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技術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工作;負責農村科技實用人才培訓;負責認定管理市級創新團隊和院士專家工作站工作。
(六)負責高新技術開發區創新政策規劃研究;負責審核、推薦國家和省級科技計畫項目,並做好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七)負責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獎勵、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登記、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市科技獎勵、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登記、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
(八)負責與市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擬訂年度科技合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市、區)科技管理工作,做好市、縣(市、區)創新型雲南行動計畫考核工作。
(九)組織編制專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計畫;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糾紛,調解本行政區域內跨縣(市、區)的專利糾紛,查處本行政區域內有重大影響的假冒、冒充專利行為;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和部門的專利工作,研究制定專利人才培養規劃,組織實施專利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工作。
(十)制定實施科普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保山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安排的工作,組織實施科普活動、科技培訓、科技宣傳工作;負責審核推薦科普教育基地建設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保山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安排的具體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保山市科學技術局(保山市知識產權局)內設5個機構(正科級)。
(一)辦公室
負責本部門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人事、勞資、固定資產、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和後勤保障工作;組織重要問題調研和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工作;起草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工作;編制本部門的經費預決算,並監督預算的執行;擬訂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統籌協調推進科技投融資體系建設;負責創新型雲南行動計畫考核工作;負責科技發展基金的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負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宣傳、工會和老幹部工作。
(二)農業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承擔國家和省級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檢查和驗收材料上報工作,對省級備案制項目開展項目驗收;承擔保山市市級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檢查、結題及驗收工作。組織研究全市農村農業科技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農村農業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提出農村農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農村農業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科技服務體系、農業科技園區、科技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有關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促進民生科技發展的措施和辦法;負責制定實施科普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工業與高新技術發展科
編制並實施年度工業科技計畫,推動區域工業科技發展;組織工業科技項目的調研和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組織有關工業科技項目評估管理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科技計畫保密和涉密項目管理;負責工業科技方面國家和省級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審核、推薦和項目實施督促、檢查、驗收等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科技方面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
(四)科技成果科
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科技成果管理(評價、登記、轉化、示範推廣)和技術保密工作;指導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和監督管理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和民營科技管理服務機構工作;負責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省科技進步獎審核推薦工作;負責市級創新團隊、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技術創新人才、院士專家工作站、企業技術創新中心、重點新產品認定管理工作。
(五)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制定全市智慧財產權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意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雲南省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負責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維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指導縣(市、區)和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套用,以企業為主體大力開展技術創新,加大專利轉化套用;聯合相關部門大力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並提供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專利申請的指導,積極申報組織實施專利轉化套用項目。

人員編制

保山市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11名、待消化暫定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正處級),副局長2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非領導職數的設定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行政審批項目以保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二)所屬事業單位
保山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為保山市科學技術局(保山市知識產權局)管理的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所長1名、副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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