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縣科學技術局

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龍陵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龍政發〔2005〕44號),龍陵縣科學技術局為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龍陵縣科學技術協會掛靠科學技術局,同時掛龍陵縣知識產權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陵縣科學技術局
  • 內設機構:4個
  • 主要職責:16條
  • 所在地:龍陵縣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一)增加的職能
1.做好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選拔、培養工作。
2.審核推薦高新技術企業及項目,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
3.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
(二)下放的職能
在科技項目上,著重抓好對全縣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起關鍵作用的項目,一般的小的項目實行分級管理,縣科學技術局負責總體規劃和檢查指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科技進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進步的意見和辦法。
2、組織研究全縣和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研究並指導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的領域;組織開展區域使用的有關科學技術問題;研究推動全縣技術創新體系的建設。
3、編制部門預、決算;管理縣級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資金;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研究提出科研條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規劃,推動科技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4、制定我縣科技計畫、相關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編制年度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5、參與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先進科學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的前期預研、論證和評估。
6、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
做好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
7、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市場和技術引進工作,
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8、協助和配合縣委組織部對鄉鎮黨政一把手進行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
9、組織、協調全縣科技宣傳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10、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專利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意見,並組織實施。
11、組織編制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計畫。
12、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協調工作,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工作巨觀管理。
13、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糾紛,查處本行政區域內有重大影響的假冒、冒充專利行為。
14、研究制定專利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的戰略;
指導企業事業單位和部門的專利工作;推動、指導專利技術的開發、推廣、套用和專利技術產業化工作。
15、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專利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工作。
16、協助有關部門管理進出口中的專利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龍陵縣科學技術局(縣知識產權局)、縣科學技術協會內設4個科(室):
(一)綜合辦公室
組織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起草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科協的工作計畫、總結、綜合性檔案、重要會議報告及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會議組織、查辦、督辦等工作;
負責聯絡接待、來信來訪和機關資產、財務、車輛使用等後勤工作。
(二)科技計畫管理科
編制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技計畫;
負責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項目檢查等工作;
管理科技合作與交流,研究提出科技合作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提出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經費配置、經費管理的建議;
組織專家參與有關部門對重大項目的前期預研、論證和評估。
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民營科技企業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
組織科技成果的評選、申報、鑑定、驗收和獎勵工作;
做好科技成果、民營科技企業和技術市場管理工作,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和科技成果的轉化;
指導、協調各部門和鄉(鎮)科技管理工作;
協助縣委組織部對鄉(鎮)黨政一把手進行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
會同有關部門參與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組織開展創建科技先進縣活動;
做好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和培養工作。
(三)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制定專利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促進專利保護與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各部門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重大專利技術開發、套用和產業化發展;
負責全縣專利申報工作;
研究制定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計畫及方案,
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
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
負責技術進出口中的專利管理工作;
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提供有關智慧財產權及法律諮詢;
負責縣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協調工作。
(四)科普科
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的科普工作;
組織多樣性、經常性、民眾性的科普活動和實用技術培訓;
組織申報科普計畫項目;指導鄉(鎮)農函大輔導站的教學、輔導教師的業務培訓和教學研討;
負責縣直學(協)會、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老科技工作者協會的業務指導工作。

人員編制

(一)人員編制
龍陵縣科學技術局(龍陵縣知識產權局)、龍陵縣科學技術協會機關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編制9名,工勤編制1名,總編制為10名。
(二)領導職數
龍陵縣科學技術局(龍陵縣知識產權局)、龍陵縣科學技術協會領導職數3名,其中:局長(主席)1名,副局長(副主席)2名;科室領導職數4名;
非領導職務的職數按《保山市鄉科級非領導職務管理辦法》(保辦發〔2004〕49號)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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