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生鮮乳收購許可及監管職責。
(三)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職責。
(四)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五)加強對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監管職責。
(六)加強獸藥經營的監管職責。
(七)加強種畜禽的生產經營監管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發展畜牧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畜牧產業發展、動物防疫、檢疫、衛生監督規劃和計畫。
(二)負責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動物疫情管理,組織指導撲滅疫情;承辦市重大動物疫病防制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組織研究、論證、申報和實施畜禽商品基地和畜牧、動物防疫、檢疫等重大建設項目。
(四)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質量及動物產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對轄區內獸藥、飼料和畜產品安全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全市獸醫醫政、藥政和官方獸醫及執業獸醫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縣(區)查處違反《動物防疫法》、《畜牧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規有關案件,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案件。
(五)負責畜牧業經濟、技術及市場信息的收集、分析、預測,提出畜牧產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及推廣項目,經批准後實施。
(六)負責全市畜禽品種遺傳資源、飼料資源、草地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飼料產品監督及管理;全市動物防疫條件許可、動物診療許可、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牧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獸藥經營許可和生鮮乳收購許可的審核、監管;承辦市飼料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全市畜牧獸醫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縣(區)抓好基層鄉(鎮)畜牧獸醫站的規劃設定、基礎設施建設、隊伍建設和技術培訓。
(八)負責省、市畜牧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的申報、扶持與管理;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畜產品的申報審核、審驗等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畜牧業生產資料、畜產品批發交易市場、畜禽定點屠宰場(點)的規劃。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保山市畜牧獸醫局內設7個正科級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文秘、文書檔案、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查、信訪、保密、檔案、收發、綜合性會議組織及保衛等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畜牧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及發布;負責對外協調和組織開展綜合性問題研究,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管理機關內部事務。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二級單位的組織、人事、工資統計工作;負責系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有突出貢獻的優秀科技人才、勞動模範、先進人物的初審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報批工作;組織全市畜牧獸醫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系統幹部職工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老乾、工青婦、黨風廉政建設的日常事務和承辦黨組交辦的工作。
(三)畜牧科
草擬全市畜牧業發展政策、規劃、計畫,研究提出產業發展重點、措施、有關項目及投資建議;負責全市畜禽品種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負責全市畜牧業建設項目的篩選、申報、管理及督促檢查;負責畜牧科技成果、畜牧科研項目的申報管理;負責畜牧生產統計及畜牧市場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指導全市畜牧業結構調整、畜牧科技推廣示範、畜禽健康養殖、標準化生產和規模化飼養;承辦市畜牧獸醫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獸醫科(市重大動物疫病防制辦公室)
負責草擬全市動物防疫、檢疫、監督方面的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動物防疫的重大政策、技術措施和推廣項目,組織協調及實施全市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重大動物疫情報告、組織重大動物疫情撲滅;負責動物防疫相關業務知識培訓及成果推廣,負責動物防疫、檢疫項目實施管理;負責承辦市重大動物疫病防制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計畫財務科
負責全市畜牧產業預測性、指導性計畫及畜牧獸醫基本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編制年度畜牧獸醫事業費和各項畜牧科技、動物衛生等專項經費預算方案,經批准後做好落實;負責監管全市系統內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財產管理;指導局屬單位搞好財務管理;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負責局內和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使用管理、監督其保值增值;負責財務報表和勞動工資統計上報。
(六)法規科
負責編制全市畜牧獸醫綜合執法體系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貴組織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培訓、考試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動物診療、種畜禽生產經營、獸藥經營、生鮮乳收購、牧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的審核、發證和飼料生產企業的監管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管理;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工作;負責全市畜牧龍頭企業、畜產品安全監管和無公害畜產品、綠色畜產品的申報管理;承擔全市畜牧獸醫行政複議。
(七)飼草飼料科(飼料工作辦公室)
負責擬定全市飼草飼料、草食畜牧業發展及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的政策、規劃、計畫,提出發展思路、目標、重點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飼草飼料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負責全市飼料和草原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建設、人工草地建設管護、草食畜生產、飼料生產等方面的項目;收集、整理並綜合分析畜產品生產加工、草食畜牧業和飼料發展情況;指導全市草食畜健康養殖、標準化生產和規模化飼養;指導全市草原病蟲害防治和防火工作;指導全市飼料業、奶業健康發展和奶站標準化建設,承擔保山市飼料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市畜牧獸醫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保山市畜牧獸醫局行政編制數6名、暫定編制數14名、工勤編制數2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3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非領導職務的設定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
(一)保山市畜牧工作站,為市畜牧獸醫局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6名,領導職數3名。
(二)保山市動物預防控制中心,為市畜牧獸醫局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22名,領導職數3名。
(三)保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為市畜牧獸醫局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2名,領導職數3名。
(四)保山市種豬場,為市畜牧獸醫局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21名,領導職數2名。
(五)保山市肉牛加工廠,為市畜牧獸醫局管理的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0名,領導職數3名。
附則
(一)中共保山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中共保山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保山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